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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請教育局統一規定老師上課不准帶手機!
作者: 大紫澳 < > 發表時間: 2012-09-11
由於智慧型手機流行
造成部分教師帶手機進教室
抽空玩個fb
甚至在課堂上講電話
影響學生的受教權
這不只是東引學校的問題
教育局應統一規定
不論師生
上課都不准帶手機
讓教室回歸上課受教的地方

以下轉貼自東引鄉公所留言板:

標題:請教吳建忠校長

作者:學生家長 ( 發表時間:2012-09-10 )

小孩回來說
今天某位(男)老師上課時候一直在接手機
而且還講了很久
詢問其他年級家長
得知這樣情況已經不是一次二次
這位老師似乎非常喜歡帶手機上課和講電話


請問吳校長
老師上課講手機合乎規定嗎
事關小孩受教權
請吳校長儘速答覆
還有
為什麼最近常常看到學校的公務車出借呢
既然可以外借
家長鄉親那天也可以向學校借嗎

(沒有馬資網帳號 否則貼上馬資網效率應該比較好)

標題:Re: 請教吳健忠校長

作者:東引國民中小學 ( 發表時間:2012-09-10 )

感謝網友的指教:
有關本校教師於上課期間接聽手機情形實確有不妥之處,目前雖然無相關法令規範,但基於學校立場,本校將會再加強宣導教師於任課時間,除緊急情況外,盡量不要攜帶個人手機進入教室,以避免影響學生受教權利及教學品質。
另有關本校公務車出借乃係於本校為配合東引鄉公所辦理本鄉101年高粱酒節活動接待參加貴賓需要,是基於公務部門間相互支援商借車輛。

東引國中小敬上
作者: 海狂 < > 發表時間: 2012-09-11
這應該是那個老師的個人行為…

但真的會給學生很糟糕的身教,如果不處理,對東引學子潛在的影響會很大。

反正現在有教師執照的人這麼多,要是這一個不知福惜福、不好好做教職本務,就乾脆換一個老師來教,現在台灣最不缺的就是碩、博士。
作者: alicealice < > 發表時間: 2012-09-11
到處都一樣說真的還有的老師上課接電話是因為家中有別的生意要做這樣要如何提升馬祖孩子的功課呢
我想如果這是在台灣的小學應該會鬧得天翻地覆呢
還可以沒回答沒交代我想在馬祖認真的老師有很多應該要請那些老師自律
作者: Johnalex < > 發表時間: 2012-09-11
老師上課可以講電話

那麼學校將無任何立場禁止學生上課玩手機

師者也
自己無法以身作則
如此身教
不解要如何作育英才?
作者: 連江縣政府教育處 < > 發表時間: 2012-09-11
感謝大紫澳及眾網友指教:
有關東引鄉公所留言板反應東引國中小某教師於上課期間接聽電話,影響學生學習品質一事,謹回復如次:
一、本局已與校方聯繫,請校方進行溝通了解,並加強宣導校園使用行動電話相關規定。
二、為維護學校團體秩序、促使學生專心學習確保學習成效;維護教職員工生健康、教導行動電話使用禮儀及考量學生與家長聯繫之需要,教育部已訂定校園攜帶行動電話使用規範原則。各國民中小學應依據此原則,訂定攜帶行動電話到校使用之規範。
三、本局將函文各校重申校園攜帶行動電話使用規範原則,並請學校訂定攜帶行動電話到校使用之規範,以確保校園學習品質。

連江縣政府教育局敬啟
作者: admin < > 發表時間: 2012-09-12
校園攜帶行動電話使用規範原則

100年9月6日臺環字第1000153196B號函訂定公布

一、本部基於維持學校團體秩序、促使學生專心學習以維護學習成效、維護教職員工生健康、教導行動電話使用禮儀及考量學生與家長聯繫之需要,特訂定校園攜帶行動電話使用規範原則(以下簡稱本原則)。

二、國民中小學應依據本原則,訂定攜帶行動電話到校使用之規範;高級中等學校得參照本原則訂定相關管理辦法。

三、學校訂定攜帶行動電話到校使用之規範,應包含管理方式及違規處置等相關內容,審酌不同年齡階段學生需求與用途之差異性,應邀集教師、家長及學生代表共同討論,經校內相關會議通過後公告周知,並加強宣導。

四、學生倘攜帶行動電話到校,應用於與父母之間的聯繫功能為主。

五、為維護校園安寧及尊重他人權益,學生、教職員工及其他人(校外人士進入校園)等,應正確使用行動電話並注意以下事項:
(一)上課(含自習課、課後輔導及外堂課等)及下課期間、定期評量、早自習、午休、集會及其他公開場合,應儘量關機。學生倘遇臨時、緊急狀況或其他特殊需要時,得向老師報告後,經同意方能開機使用。
(二)早自習前及放學後,倘需要使用行動電話,應選擇於空曠處或室內角落進行,並儘量降低音量,以免造成他人困擾或騷擾他人隱私。
(三)使用行動電話應以不影響教學、學習及個人生活作息為原則,倘認定有違反相關規定,並影響前揭相關事宜之正常進行,學校得以禁止之。

六、基於減少人體曝露於行動電話之電磁波輻射下,學生如使用行動電話,建議注意事項如下:
(一)使用行動電話溝通時,儘量以免持裝置(如耳機)溝通,避免將行動電話貼近頭部及身體。
(二)於通訊不良或電池之蓄電量即將用罄情況下,應避免使用。
(三)行動電話不應用於遊戲或上網。
(四)行動電話建議用於緊急需要時,並儘量縮短通話時間或以簡訊代替,及避免長時間使用。

七、本原則自公布日施行。
作者: 宇宙 < > 發表時間: 2012-09-12
在離島中的外島已是弱勢,多給鼓勵會更好

請另存圖片檢視原尺寸圖檔
作者: 大紫澳 < > 發表時間: 2012-09-12
回應樓上
學校和老師的努力
當然要給予肯定和鼓勵
但是老師上課講手機
也應該給予指正
畢竟老師都有領薪水
正常上課是他們的責任
沒有什麼好爭議的
作者: 坑道連的輔導長 < > 發表時間: 2012-09-12
教育.很難!..為人師表.真的要以身作則.否則.難服學生之心!
不管校方或教育局(處)是否有規範.還是不要在課堂上使用比較妥當!
否則.落個"只准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真的說不過去!
怎麼會有立場指導學生呢?.與家長溝通也沒有著力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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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完全不准.也太欠缺人情味..
家中真有急事.必需帶著手機等電話.先跟學生說明一下..學生與家長可以諒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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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真的是良心事(職)業..各位後輩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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