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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77公投的資格 | |
作者: 曹玉貴 < > | 發表時間: 2012-04-30 |
各位大大 有誰知道? | |
作者: i-love-matsu < > | 發表時間: 2012-04-30 |
google搜一下就有: 公民投票法第 8 條 有公民投票權之人,在中華民國、各該直轄市、縣 (市) 繼續居住六個月 以上,得分別為全國性、各該直轄市、縣 (市) 公民投票案之提案人、連 署人及投票權人。 提案人年齡及居住期間之計算,以算至提案提出日為準;連署人年齡及居 住期間之計算,以算至連署人名冊提出日為準;投票權人年齡及居住期間 之計算,以算至投票日前一日為準,並均以戶籍登記資料為依據。 前項投票權人年齡及居住期間之計算,於重行投票時,仍以算至原投票日 前一日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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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曹玉貴 < > | 發表時間: 2012-04-30 |
3Q... | |
作者: 冠仔 < > | 發表時間: 2012-04-30 |
公民投票法 第二章 提案人、連署人及投票權人 第七條(公民投票權資格)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二十歲,除受監護宣告尚未撤銷者外,有公民投票權。 第八條(提案人、連署人及投票權人) 有公民投票權之人,在中華民國、各該直轄市、縣(市)繼續居住六個月以上,得分別為全國性、各該直轄市、縣(市)公民投票案之提案人、連署人及投票權人。 提案人年齡及居住期間之計算,以算至提案提出日為準;連署人年齡及居住期間之計算,以算至連署人名冊提出日為準;投票權人年齡及居住期間之計算,以算至投票日前一日為準,並均以戶籍登記資料為依據。 前項投票權人年齡及居住期間之計算,於重行投票時,仍以算至原投票日前一日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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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河山 < > | 發表時間: 2012-04-30 |
曹原彰: 前立委曹原彰「白頭宮女話當年」,透露了財團對澎湖才有興趣,而馬祖完全沒有機會的事實。可是,財團為什麼會來馬祖開支票、做承諾呢?個人認為,財團曾經找過台北縣前縣長周錫瑋,而周錫瑋也很有意願,因此,財團的目標甚至還不是澎湖,而是台灣本島。但目前就連博奕法都還沒通過的情況下,財團的策略是利用馬祖公投當作敲門磚,敲開台灣開放博奕的大門,最起碼,要讓「賭博除罪化」的博奕法,從冷凍庫拿出來審查。 馬祖在這場台灣博奕與反博奕的世紀大戰中,角色夠清楚了,那就是「馬前卒」。反博奕團體也很清楚,馬祖公投通過,將會產生「破窗效應」,接下來就是台灣是否開放博奕的攻防戰了。因此,他們比馬祖本地人更積極反賭,倒是很多馬祖人老神在在,反正不關我的事! 個人肯定曹原彰對馬祖的貢獻和關心,但不認同他「讓公投通過」的看法,如果我們想要提升知名度,讓中央更關心我們,公投的題目不如改為「是否贊成馬祖獨立?」、「是否贊成馬祖併入中國?」等等更聳動的公投,何必為財團來開路,況且,財團除了開一張空頭支票給馬祖以外,他們給了馬祖什麼?如果有誠意,先幫楊縣長把28億的三體快輪買回來,當見面禮,或許我們會願意投下贊成票,讓公投先過再說。否則,我們豈不是成了二百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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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小村 < > | 發表時間: 2012-04-30 |
樓上照你這樣講.馬祖是馬前卒其實投票過不過都對馬祖沒影響囉! 那還擔心財團會對馬祖做什麼啊 看看你們這些為了反博奕什麼話都講了 買28億的三體快輪當見面禮如果公投不過財團豈不是成了二百五.好像財團要投資馬祖是應該的這就是常跟中央討東西的壞習慣 博奕通過北竿扛乩文化消失澳門的在地小吃還是留著啊 媽祖廟也都還留著啊 治安敗壞以前軍管時期阿兵哥島休喝酒打架鬧事是常有的事 馬祖人有變壞嗎 以前到現在各家戶娛樂就是摸二圈 馬祖人有變壞嗎 還是很純樸啊 馬祖這麼小能壞到那裡.要藏槍藏毒品能藏在那裡馬上就被抓到了吧 如果未來博奕做起來了居住在異鄉的鄉民回流了不是很好的事嗎 看到熟悉的同鄉都回故鄉發展不是一件很高興的事嗎 看看現在只有少數的年輕人在故鄉 放眼看過去大部份都只是年華老去的老一輩在撐捨不得搬 等到那一代的人都走了.看看還有幾個人想待在故鄉 只有那些安逸的公務人員留著吧 只要有人潮才有希望.那個漫活馬祖沒人就只是慢慢變荒島走入歷史罷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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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飛鳥 < > | 發表時間: 2012-04-30 |
為了博奕公投 縣政府花了幾百萬公帑 如果只是為了打響知名度 不如把錢那去買廣告 如果公投通過財團卻沒來 馬祖只會留給外界"貪婪"的壞名聲 豈非得不償失 在馬祖居民缺乏共識下 敲鑼打鼓舉辦公投 是一場兒戲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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