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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海巡隊大隊長陳寶成偕同第一組主任李志平拜會立委陳雪生
作者: 立法委員陳雪生服務處 < > 發表時間: 2012-04-11
 4月10日下午海巡隊陳寶成大隊長偕同第一組李志平主任至南竿四維寓所拜會陳雪生立委。有關軍備局移撥海巡營舍之搬運費278萬,因編列預算未取得產權,無法整修,請求陳雪生立委協助。

 陳雪生立委告稱,海巡署王署長暨尤副署長均到立法院拜會,本案已致電軍備局,希望先行同意,相關爭議另案協商。

 陳雪生立委表示雙方已達成共識,應做積極妥善處理,讓海巡弟兄安心服勤,擇日另案召開協調會解決爭議。
作者: 王長明 < > 發表時間: 2012-04-11
軍備局移撥海巡營舍,軍備局當年可有價購証明文件?土地如何取得?
請軍備局講清楚,說明白。
政府強佔民地,該還給百姓是時候了。
請陳立委重視,軍備局移撥情事。是否恰當、合法?有公平正義嗎?
現在不同過往,大家都會重視土地問題。



還我祖先土地自救會會長 王長明
作者: 成大可 < > 發表時間: 2012-04-12
沉重呼籲陳雪生立委
遇案就清查
涉嫌掩護軍方胡亂轉移
太無知 太鄉愿
不能無所謂亂協助
作者: matsuch < > 發表時間: 2012-04-13
陳雪生前縣長對土地登記問題?是否還記得大家是如何上凱道格蘭大道的啊!

現在正值還地於民視為所有人處理原則草案研擬之時,請問楊縣長、民政局、地政所、連江縣議會諸公們,大家對本事件的看法如何?
作者: 成大可 < > 發表時間: 2012-04-13
痛心疾首啊
278萬要陳雪生幫忙買單
我們是冤大頭嗎
陳雪生傻了嗎
請說明回應王村長
別裝傻
作者: 聊點別的吧 < > 發表時間: 2012-04-13
以各位看官的論點來說的話
只要是軍方的營地
都是政府強佔馬祖先民的喔
哈哈...........
作者: 聊點別的吧 < > 發表時間: 2012-04-13
王長明 wrote:
軍備局移撥海巡營舍,軍備局當年可有價購証明文件?土地如何取得?
請軍備局講清楚,說明白。
政府強佔民地,該還給百姓是時候了。
請陳立委重視,軍備局移撥情事。是否恰當、合法?有公平正義嗎?
現在不同過往,大家都會重視土地問題。

王村長可有軍備局強佔民地的證據?
請王村長講清楚,說明白。
現在不同過往,口說無憑。
不要無限上綱
作者: 王長明 < > 發表時間: 2012-04-13
政府何時來馬祖?請政府告訴我們鄉親。

我們的祖先來馬祖,大概有二百多年,或年限更長。

軍備局在馬祖取得土地,只要「沒有」向馬祖人「價購」,
百姓贈予給軍備局除外,試問軍備局在馬祖土地是怎麼來的?
不是強佔馬祖人祖先土地是什麼。



還我祖先土地自救會會長 王長明
作者: 朱瑞忠 < > 發表時間: 2012-04-14
馬祖地區的土地,軍方在土地總登記期間挾威權時代的餘威,以「時效取得」囑託地政事務所辦理土地登記,造成了今天這麼深的民怨,只因為民法、土地法上所稱的「時效取得」只能適用於人民申請案件,軍方是政府機關須要「取得來源證明文件」才能囑託登記,並不適用「時效取得」的規定。

現在知道地政事務所做錯了,土地卻已被軍方登記走了,為了維持法律的安定性,人民想要討回來,只有申請國賠了。但是,如果是權屬未定已完成時效的土地,只要依法申請都還有機會討回。

再來,本人語重心長的想說一句話,連江縣政府請來這樣的一個地政事務所主任還適任嗎?為什麼不移送公懲會處分呢?
作者: 相見歡 < > 發表時間: 2012-04-14
陳雪生你除了和海巡隊大隊長陳寶成「相見歡」,以你的程度,你看得懂王長明和朱瑞忠寫得東西嗎?

上任這麼久,陳雪生你總該提出馬祖土地未來你要怎麼做,不要又是請出包助理又po抗議影片,現在我們馬祖鄉親要的不是做秀立委,我們要的是做事立委!
作者: 成大可 < > 發表時間: 2012-04-14
樓上朱瑞忠是軍方代表發言人?
立場與王村長對立
凶的很
是胸有成竹嗎
作者: 朱瑞忠 < > 發表時間: 2012-04-14
本人的意思是土地一旦登記在軍方的名下,想要討回來相當的不容易。因為土地法第 43 條 說:「 依本法所為之登記,有絕對效力。」但地政事務所張冠李戴接受軍方囑託以「時效取得」登記土地,絕對有業務違失,現今鄉親能夠擋的只有權屬未定未完成登記的土地,將來如何撤銷軍方囑託已完成登記的土地,落實還地於民,就有賴縣政團隊及立法委員的努力了。這樣的補充說明,應該和王村長的意思一致,其目的都是希望政府早日還地於民,為免誤會,特予澄明。
作者: 彈頭 < > 發表時間: 2012-04-15
陳立委應該要和民眾站在一起

怎可幫海巡隊關說

還大言不慚說「雙方已達成共識」

請問陳立委

你和海巡隊到底達成什麼秘密協議共識?

希望你真的為馬祖做些事

趕快告訴大家你如何幫民眾拿回祖先土地的辦法
作者: matsuch < > 發表時間: 2012-04-15
立法委員陳雪生服務處 wrote:
 4月10日下午海巡隊陳寶成大隊長偕同第一組李志平主任至南竿四維寓所拜會陳雪生立委。有關軍備局移撥海巡營舍之搬運費278萬,因編列預算未取得產權,無法整修,請求陳雪生立委協助。

 陳雪生立委告稱,海巡署王署長暨尤副署長均到立法院拜會,本案已致電軍備局,希望先行同意,相關爭議另案協商。

 陳雪生立委表示雙方已達成共識,應做積極妥善處理,讓海巡弟兄安心服勤,擇日另案召開協調會解決爭議。

上則事件加總下則事件,還地於民,到底是還給誰了?

51處閒置營區再釋出 縣府籲活化利用

 【記者曹重偉�南竿報導】在已完成撥用及正在撥用釋出閒置營區之後,據縣府財政局統計,目前4鄉還有51處閒置營區要再釋出,分別是南竿鄉12處、北竿鄉16處、莒光鄉21處及東引鄉2處,經由昨天召開的業務統整會議進行檢討,再由各需地機關依規定函請撥用;主持人副縣長陳敬忠表示,閒置營區是地方一大資源,勉勵各單位踴躍爭取活化再利用,也指示工務局及地政事務所提供必要之相關協助,讓申請撥用之過程更順暢,讓閒置營區發揮最大效益。副縣長陳敬忠非常重視此案,並探詢甚詳,同時請各部門、機關用心聽取及了解,以利使用。

 縣府召開「有關軍方撥用之閒置營區活化再利用業務統整事宜」會議,由副縣長陳敬忠主持,包括秘書長劉羽茵、委員、縣府各單位及各鄉鄉公所、馬管處等均派員參加,共同研商地區閒置營區釋出及撥用等作業規範,並由與會單位就有意願的閒置營區表達撥用意願。

 首先由主辦單位財政局簡報目前閒置營區釋出及撥用情形,指出是依據之前縣府、軍備局北區處及馬防部等會議結論,於今年2月17日起分赴各鄉進行會勘,並就每鄉閒置營區的地號、現況分析等作詳細紀錄;之後依序說明各鄉實際會勘經過、各鄉會勘營區統計、已完成撥用營區及尚未完成撥用營區統計,並就縣府接管國軍閒置營區實施計畫進行說明,讓與會代表了解接管專案小組的編制、權責劃分、接管原則及相關規定等,以利後續爭取撥用得以順利進行;軍方在各鄉後續仍釋出之閒置營區分別包括:

 南竿鄉12處:珠螺頂(31455.25平方米)、97高地(8548.13平方米)、馬港科蹄澳(2007.31平方米)、津沙水庫(7482.11平方米)、津沙東(48966.3平方米)、腰山(10129.62平方米)、梅石(16199.11平方米)、青檀(49398.73平方米)、福澳頂(17256.8平方米)、聚英(12794.62平方米)、160高地(4912.99平方米)、牛角頂(2454.15平方米)。
北竿鄉16處:風山(41468.97平方米)、中正南一(11018.39平方米)、壁山東(11018.39平方米)、塘岐(3590.36平方米)、上村西(10396.45平方米)、芹山北(21181.79平方米)、上村北(11889.01平方米)、上村(14900.38平方米)、成功北(2549.39平方米)、成功南(9682.96平方米)、坂里東(27030平方米)、午沙中(3341.42平方米)、午沙口(11369.69平方米)、塘岐空置地(822.63平方米)、白沙空置地(1184.26平方米)、坂里空置地(1273.92平方米)。

 莒光鄉21處:精誠東(14546.57平方米)、西路西(55526.79平方米)、莒光北哨所(16888.87平方米)、田澳南(1426.08平方米)、莒光南哨所(3158.63平方米)、田澳西(5818.73平方米)、西坵東(5818.73平方米)、西坵西(2052.47平方米)、青帆北(3852.76平方米)、棋盤運動場(7469.8平方米)、威武南(8864.6平方米)、坪西西(11557.79平方米)、坪西南(8247.34平方米)、猛澳北哨所(1792.7平方米)、頂山北(1016.41平方米)、猛澳南哨所(398.64平方米)、自強北哨所(3081.7平方米)、下成功(33065.26平方米)、成功東(982.78平方米)、大坪(6634.81平方米)、中央南(3520.67平方米)。

 東引鄉2處:鐵二堡(5643.41平方米)、燕水(6047.59平方米)。

 會中也說明各鄉正在撥用土地、申請撥用機關等其他案件,並提出撥用申請案例供與會人員參考;而正爭取撥用營區包括南北坑道、糧秣倉庫及東引兩棲連,均為馬酒公司爭取撥用,衛生局也爭取北高醫院作為提升醫療之用;財政局指出,各鄉所在營區,其地上已有各單位設施者,例如東引鄉燕水營區有自來水廠蓄水池、北竿鄉風山營區有棄土場等,請業管單位辦理撥用,而其他營區本縣所屬事業單位有需求者,請業管督導單位辦理或以有償方式撥用。

轉載自馬祖日報
作者: 朱瑞忠 < > 發表時間: 2012-04-15
樓上matsuch網友所指這些筆軍方要釋出的土地,看似軍方的誠意,其實不然,這是軍方強占民地的具體事證,為什麼這樣說,理由很簡單,這些土地有那一筆經過軍事徵用程序取得的呢?我想大概都是以不法手段「時效取得」而來的吧!既然軍方是用非法手段取得,連江縣政府就不應該接收,反應力主撤銷軍方的所有權登記,重新公告讓人民申請土地登記。有為的政府,想要贏得民心,是您表現的時候了!
作者: 朱瑞忠 < > 發表時間: 2012-04-16
地政事務所知法、執法、玩法、錯誤引用法令,讓軍方以「時效取得」登記土地,請趕快撤銷軍方的土地登記吧!依民法第769條規定:「以所有之意思,二十年間和平繼續占有他人未登記之不動產者,得請求登記為所有人。」所謂和平,指非強暴脅迫而言。指連續不間斷占有,係對於物有事實管領力之意。民法第770條規定:「以所有之意思,十年間和平繼續占有他人未登記之不動產,而其占有之始為善意並無過失者,得請求登記為所有人。」所謂善意,指無權利人不知其無權利,而誤信自己為權利人者。無過失,係對於善意無過失而言。和平繼續占有他人未登記之土地,雖因一定時間之經過得請求登記為所有人,惟聲請登記時,須檢出土地四鄰之證明,以資審查。蓋占有之事實,土地四鄰知之最詳也。
由此可知,軍方是不符「時效取得」登記條件的,有以下幾點理由供鄉親參酌:
1、軍方是以武力強占,不合和平占有,不符登記條件。
2、符合民法769、770條和平繼續占有的土地是要檢出土地四鄰之證明 文 件,才能申請登記,軍方沒有就不合法。
3、民法是規範人民的權利義務,軍方不是人民不適格。
基於以上理由,登記機關當年錯誤引用法律讓軍方登記土地,現在應該是撤銷登記,還地於民的時候了!
作者: 王長明 < > 發表時間: 2012-04-16
請問國防部軍備局:你們的祖先在那裡?







還我祖先土地自救會會長 王長明
作者: 闇天使 < > 發表時間: 2012-04-17
遇事抹黑亂扯一通,上述文稿哪句有說陳雪生要幫相關單位買單,這樣也能扯,不得不佩服朱先生的扯爛功夫,真是景仰,拿香來拜說。

若是筆者沒記錯,這篇文稿所指營區是福澳圍牆外的陸軍舊保養廠,在筆者小時後的印象中那片應該是海灘,是後來福澳港填海所產生的土地,依土地法第14條海岸一定限度內之土地不得為私有土地,所以那片營區所占有之土地應該沒有所為官民或明糾紛可言。

就好像目前福澳運動場外那動正在興建中的建物,為何多次被縣府單位罰款,就是因為私自占有公地,我想南竿鄉民大多數都知道這個案子。

在公共媒體上發言是可以隨性,但不能誤導群眾,將不是事實的事情拿出來顛倒黑白,造成民眾的觀點混亂,法律觀念不清。

也許朱先生被陳先生在地方法院控告毀謗造謠心有不甘,但在公共媒體上發言請多多慎重,馬資網不是給少數人用來挾怨報復的地方,我們要的事理性有建設性的發言,還我們一個乾淨的言論平台。
作者: 菜埔澳 < > 發表時間: 2012-04-18
2012-04-18

馬祖日報社論:解決土地問題 應理性客觀論述

 馬祖努力多年的土地問題,今年開始終於有了明確方向,即中央已做出「視為所有人」之具體結論,縣府會同地方各界依此結論進行研議,並已完成「連江縣政府辦理馬祖地區尚未完成登記土地處理原則」草案,積極聽取各界建議,軍方等機關也展現全力配合之誠意,待找出最適當的版本,再呈報內政部核備。唯在一切按部就班之際,近日仍在意見市場之中聽見對軍方等機關的謾罵之聲,值此關鍵時刻,我們認為此類偏激言論應適可而止,應理性客觀陳述土地議題之問題與事實,以免造成適得其反。

 解決土地問題,今年將是充滿契機的一年,經過縣府不斷地溝通與努力,內政部2月在第4次專案會議中,已做成「連江縣地政機關成立前已具備民法第769條或第770條規定之條件者,自時效完成得請求登記之日起,應得視為所有人」之結論,此項結論以最低的社會及行政成本,經由法令適用釋示,為解決馬祖土地問題找出一條正向有效的出路。

 而在縣府研議合宜處理原則的當下,軍備局及國有財產局的立場相當微妙,其態度也動見觀瞻,畢竟民眾能不能拿回屬於自己的土地,還是要這兩個單位的「密切配合」,內政部做成此決議之後,縣府方面隨即於2月22日通知國防部軍備局、馬祖防衛指揮部等相關單位進行協調。

 當時,軍備局工程營產處處長蔡振義率多位工營中心軍官專程抵馬參加,並明確指出一些案件要回顧當時管制作為及證明,而目前作業原則只涵蓋一部分,需要進一步找出通則性的規範,強調軍方會依據新決議的精神來陳述事實,凡有軍事建物在土地上,有需求就辦理租賃,沒用途就拆屋還地,而縣府方面後續如何推動,軍備局方面願全力配合,顯示軍方確實已有誠意,如以不恰當的謾罵與激烈言語來製造對立,只會徒增縣府與其協調時的困擾。

 嚴格說來,馬祖土地問題確實是長期以來最難解的複雜問題,加上個案繁多,顯示其整體問題之錯綜、牽涉法令之繁雜,非當事人可能真的很難說清楚到底是卡在哪個環節上,而其中又以軍民間的土地問題最多,牽涉到國安處理起來也最棘手。畢竟早期戰地政務期間為了防務,不少民地、民房被佔用做為軍事用途,這是事實,也是時代悲劇,但從另一方面來看,如果當時馬祖失守了,民眾的土地也絕對是保不住,這是大時代的歷史背景。

 時過境遷,軍備需要及兩岸氣氛已非如昔,軍方等機關都已在檢討有無必要「保留」這麼多的土地,近年已大量釋出閒置營區,這是正確的方向。馬祖土地問題之解決,無法依賴於非理性之謾罵,應建立於理性客觀之陳述及論證,以找出具體可行之方案,終結這個一到選舉就被激化,煩惱鄉親好幾十年的夢魘。
作者: 成大可 < > 發表時間: 2012-04-19
有關軍備局移撥海巡營舍之搬運費278萬,因編列預算『 未取得 』產權,無法整修,請求陳雪生立委協助。

懇請陳雪生支持王村長
別瞎做人際關係
別將縣公產或私人土地胡亂拱手送軍方

建議陳立委主持產權協調會
打響第一炮奪回我土地
能挺身而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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