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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大埔的改變顯現經費投入的隱憂 | |
作者: 朱秀珍 < > | 發表時間: 2005-08-11 |
睽違三年多後踏上東莒,心中感觸良多。 熟知我的朋友都知道,大埔曾是我的最愛,曾在89年的調查報告紀錄:「此二聚落均為連江縣政府積極推動聚落保存的重點地區,其共通特性在於聚落內之建築均為以石頭為建材的閩東式建築,建築之美,值得細細品味。二者之差異在於地理條件,大埔為完整且封閉的聚落,福正則為開放式的空間景緻,與福正海灘、東莒燈塔連成一遊憩景點」。 重回大埔後,雖然環境改善不少,多了一處可供休憩的涼亭,房屋亦經修繕,但從涼亭俯瞰聚落,竟無法回味當時的感動,午夜夢迴時的大埔景象,似乎已消失,我提不起勇氣走進聚落,掩不住失落地離開我的最愛----雖然阿婆說大埔變漂亮了。 找出89年拍攝的大埔聚落全景照片,曾於馬祖日報刊載,並作為當年社教館於國父紀念館展出「馬祖地區鄉土藝文展」簡介之封面,如今以往所珍惜的聚落完整性,只能回憶。 昨日看到一則訊息略以:「經費及資源不足造成觀光推動困難」,讓我對五年五千億經費投入產生隱憂,雖不敢說大埔是個失敗案例,但從個人主觀的喜好,其已失去發展契機與條件。 曾在報告中建議:「據點式開發有可能成為馬祖地區人文景觀資源利用之負面因子,但親近式之體驗旅遊卻可能將馬祖地區之人文景觀資源效益發揮極致,因為「平凡與生活化」為馬祖地區人文景觀資源最貼切的的形容;小品之體驗需要時間與心情方能感受,卻無需過於華麗的裝飾與都市化的休憩設備;因而,渡假村形式之旅遊體驗,洽可滿足都市人紓解生活或工作壓力的需求,不僅可將馬祖地區之景觀、落日、海風、風土民情之自然與恬靜具體展現,且可將聚落保存成果與觀光發展相結合,賦予聚落再利用之新機能,並以最少經費及最佳之環境保育,創造最高資源利用價值,提供遊客輕鬆且自然親近馬祖的機會」。 希望經費的投入不是破壞的根源。另外,馬祖的經費及資源一向不少,只是應用不當,造成資源效益分散罷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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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台北小雨 < > | 發表時間: 2005-08-11 |
因為 蘭嶼朗島碼頭不當建設,造成文化與景觀的迫害,據所知經建會已全面檢討離島建設條例所給予離島〝不當〞經費的使用。未來重點已漸漸從建設改為人文、生態等軟體的投資上。 當然馬祖部分地方人士還殷殷期盼 五年五億聚落修繕經費的到來,其實立法院很明確的說明排列在新會期 〝再議〞(其實等於再說啦..),而觀光局也因為在台灣博覽會中夾帶馬祖的預算(一千八百萬規劃費)而被警告。 現實環境的趨勢在變,爭取建設經費動則千萬計,其實肥的是營造廠商。 行政院目前施政重點將放在社區發展上,許多的經費是小而美,直接落在一般的民眾。可是縣府卻不積極的為馬祖爭取這些資源,文建會地方文化館的經費、文化創意產業的經費、農委會發展地方扮手禮的補助.....等等 馬祖是25縣市最不用心最不積極的,連今年的營建署魅力城鄉大獎比賽都缺席....。 最近的中華美食展..金門酒廠設立的攤位豐富且深動,澎湖各界也有派人觀摩參與。馬祖還在紙上談兵..東引陳高如何.... 縣府這樣不積極的心態,談再多的發展都是多餘的 。 政策不在思辯而是在落實,如果脫離人民的需求,這樣的政府也沒有存在的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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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阿佳 < > | 發表時間: 2005-08-11 |
蠻同意樓上的說法 五年五千億的計畫,多半肥了營建業,想編在「扎根」的軟體計畫,多半會被砍半或是要求降低比例(這是在台灣其他縣市的真實體驗...) 不過,馬祖的聚落保存計畫放在台灣博覽會,其實是有它政策上的無奈,勉強能列入國家建設計畫已經是萬幸。這跟台灣一些老街與聚落保存一樣的命運 所以當台灣博覽會的中止推動時,也讓蠻多文史工作者挫折,雖然台灣博覽會是個怪獸計畫,但是隱身其中的聚落保存也跟著遭殃.... 偶是不曉得馬祖的聚落保存計畫內容為何,但是還是希望少些「營建類」的經費,多一些「扎根類」的維管項目,不然,經費都被工程吸光,蓋好以後就關起來養蚊子也是一種罪過...阿彌陀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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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建華 < > | 發表時間: 2005-08-13 |
對於朱小姐的觀感 深表認同 也數次在馬資網表述過個人的看法 但是好像在狗吠火車 大浦福正該有什麼樣的面貌 該留給歲月著墨 但是不當的閩東聚落保存條例 不當的補助與規範 與鬆散的驗收機制 讓大浦福正 一路走來 原味盡失 有心的營造人員 會遵循原來的工法 作修復或重建 無心的公司 建材不對 工 法不對 讓大浦福正 逐漸失真 尤有甚者 一但驗收通過 木窗木門改成鋁門窗 還真讓人啼笑皆非 到底補助條例問題出在哪裡 遲至今日 也不見政府 民意機關認真檢討 政治人物 更因為選票壓力 廟埕擴建 廣場鋪設 不該砍的砍 不該貼的貼 路燈一盞盞的加 不該有的護坡 圍牆恣意的加在原本樸拙的小村莊 錢 真的要這樣花嗎?我不禁茫然了 期望朱小姐現今在中央單位 如有機會應該建議嚴格把關馬祖的聚落保存區 而閩東聚落修繕補助條例 真應該好好請民意代表 政府單位 拿出來仔細檢討了 拜託 不要再 毀了聚落 毀了馬祖最值得推銷的賣點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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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ensyu < > | 發表時間: 2005-08-16 |
其實「據點式的開發」也不一定是一個負面因子。今天對於聚落保存我們都在講開發過度經費太多,如果是這樣我想聚落保存是必須要跳到另一個層次去思考了。這幾年政府投注在各個地方的文化建設經費不少,許多自治體不只是馬祖有很多地方多將這些錢作為修繕經費因而導致修繕過度因而產生質變,其實文化建設經費不一定要全部要放在修繕這個籃子裡,或者是說不要光是用在我們所看得到的硬體設施上,換個角度是不是要開始思考從小範圍據點式的聚落上對於開發由當地居民去自定一些基準和規範。這個在日本稱之為住民憲章。我想如果要做這些是應該也要花一些錢吧。 說到住民憲章我想大家都知道妻籠宿,妻籠宿的村落保存運動模式可以說是日本的創始,當然日本政府對於妻籠宿的保存是有訂定一些政策,可是當真正執行,發現政策並無法有效的規範保存的行為以及財團的介入,因此居民為了維持自己的村落開始訂定了「不賣、不借、不破壞」的三原則,接下來不斷的經過居民協議又定訂了許多房屋修繕準則、新建房屋用料及配色原則等規範,來進行自己村落的保存。村落的生存多靠外來的觀光資本,因此居民本身的自發行為是維持村落特色的首要條件,所以即使是一片屋瓦或者是一扇小窗在抽換時都是非常的謹慎小心,因為她們深怕味道不對了,觀光客不來了。像這種在傳統的地區單位上意識到一個政策或者是財團的介入可能造成聚落的危機因而必需要有一個強有力的自治能力,因此制定所謂的住民憲章,這樣的模式也間接的影響了岐阜縣的白川鄉和沖繩縣的竹富島的聚落保存。 接下來舉一下竹富島的事例,竹富島除了跟我們的馬祖聚落形式很像之外,我想她們的做法更直得馬祖借鏡。到馬祖會發現一個有趣的現象就是鐵皮屋頂,在馬祖資訊網上也有網友在抱怨閩東民居的修繕以及過度開發的問題,在過去的竹富島也是一樣,財團的進駐開發,以及毫無準則的民居修繕,因此再那時候當地的一位文史工作者 上勢氏和石恒島的建築師 高志氏眼見這樣的一個狀況意識到若不採取行動竹富島的傳統民居會被破壞殆盡,於是招開居民會議以及請教法律方面的權威人士訂定超越法律和可以被法律學者所認可的一個實質有效的居民憲章。居民遵守這個憲章執行聚落保存進而使竹富島成為日本最南端的傳建地區,一年吸引了為數不少的觀光客,為當地居民帶來了許多財富。 在竹富島還有一個令人感興趣的東西就是他的傳統民居的修繕行為,竹富島的旁邊有一個大島叫石恆島,在石恆島現代化衝擊遠遠超過竹富島,所以一年有不少的傳統民宅因為翻新而慘遭拆除,當初那些拆掉的部材都當作產業廢棄物處理掉了,剛剛有提到的那位建築師 高志氏看到這樣的一個狀況深感可惜,於是運用勸說或者是金錢交易的方式請他們慢慢的拆將可用的屋瓦、門窗、柱樑分類好送到竹富島作為傳統民居修繕的材料,因此你若到竹富島所看到的修繕時所用的屋瓦、門窗、柱樑材料基本上都是古材再使用,當然也會有居民不喜歡用舊東西麻,那沒關係只要不逾越憲章裡所規定的修繕用色用料原則,可以用新料而不會對聚落環境造成衝擊。 由以上的事例據點式的開發不一定是一個負面因子,端看你怎麼去定義開發這兩個字。還有對於修繕我想是需要轉換一下思考模式的時候了。最後上傳一些竹富島的照片供各位參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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