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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讓我懼怕的9/1縣長信箱回覆--洩露陳情人個資,請徹查並追究責任 | |
作者: 朱秀珍 < > | 發表時間: 2017-09-01 |
8/29縣長信箱留言: 本人8/25縣長信箱投訴水廠供水課加班費浮濫、包庇圖利廠商案,在未獲回覆前,廠長即已獲知,並迅速收回副廠長辦公室及休息室。縣府未盡保護陳情人義務,請徹查洩密者,並追究責任。 9/1回覆:參照「行政院暨所屬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規定,並依標準行政作業流程辦理。好簡單、好官僚的回覆啊!怕我轉貼馬資網? 分給政風調查的案件,縣長認為不符該要點第18條有保密必要者?陳情人應受長官施壓?廠長、人事、供水課長期的鐵三角,調查時無須迴避? 本人既以真名檢舉,自無懼長官施壓。但,如果是其他有心、有期待的年輕公務員,所受傷害,如何彌補?還有人願意冒險嗎? 今日縣長信箱的回覆,對照本人8/30擷取的行政處初稿(陳情人看得到初稿內容),著實讓我害怕:略以「各單位收到業管陳情事項,承辦人回覆後須獲各處室首長批核,並上呈縣長後方回信給台端。.........是案因涉及自來水廠內部相關規定,本府人事處責成自來水廠做相關說明,以釐清事實經查並無故意洩密之情事」。初稿已證實洩密是存在的,原來高層比業管單位更怕追查真相?我面對的是大鯨魚? 今日到縣府服務剛好滿7年,公務上從來沒有如此害怕。高層可以不喜歡、討厭我的行事風格,但不能成為包庇、縱容可能弊案的原因,不要讓對馬祖有期待的公務員失望,至少我仍有期待。8/25檢舉案件的調查結果?更讓我期待。 嚴正請求,請依「行政院暨所屬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第19點規定,嚴逞洩密者,以維縣長信箱公箴。 以下為縣長信箱問答之原文照登,請參閱。 本人106年8月29日於縣長信箱留言 本人8/25投訴水廠供水課加班費浮濫、包庇圖利廠商案,在未獲回覆前,自來水廠廠長即已獲知,並濫權施壓行政課長,要求收回副廠長辦公室及休息室。 縣府未盡保護陳情人義務,請徹查洩密者,並追究責任。 106年9月1日縣長信箱工作小組函復 台端您好: 本府處理縣長信箱參照「行政院暨所屬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規定,並依標準行政作業流程辦理,感謝您的來信,敬祝平安順心 縣長信箱工作小組 106年8月30日縣長信箱工作小組函復陳核稿 行政處:台端您好: 有關縣長信箱本處(行政處)收到信件之後會立即派給所屬業管單位,本處除承辦人及系統資訊人員(資訊人員需教其他處室人員用帳密進入本府新官網後台進行回覆陳情)外沒有人會知道陳情內容,但本處因業管事項會分配給各單位,如上封信件有人事處及政風處業管事項,本處會立即分配給業管單位窗口並電話通知窗口請立即回覆陳情事項,本處也絕對不會在辦公場所討論陳情事項,如台端有任何疑問可以詢問本處辦公室同仁,或是調閱監視錄影器,本處針對陳情事項絕對恪盡保密之責,另,處理流程再容敘明,各單位收到業管陳情事項,承辦人回覆後須獲各處室首長批核,並上呈縣長後方回信給台端。 是案因涉及自來水廠內部相關規定,本府人事處責成自來水廠做相關說明,以釐清事實經查並無故意洩密之情事,感謝台端來信,敬祝平安順心 縣長信箱工作小組敬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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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朱秀珍 < > | 發表時間: 2017-09-01 |
震驚!會不會太快?更讓我害怕! 辦公室電腦下午已被廠長下令沒收,19:15用手機、平板進度查詢,居然看不到陳核稿?希望是系統只能用電腦才能看到初稿的誤會!否則,該為自己捏把冷汗了! 還好先前已擷取人事處初稿,足以證明陳核稿確實存在的事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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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ixdog10 < > | 發表時間: 2017-09-01 |
個人覺得如果你認為有違法事証,而覺得縣府政風單位包庇或某些人洩密,建議你可向檢調單位檢舉,在網上一天一篇的故事或其他,並無益於事件本身的釐清! | |
作者: 招財貓 < > | 發表時間: 2017-09-03 |
我想副廠長,沒有証據也不敢亂寫,可是我有的時候用他們午休時去交水費,他們一線的人員服務很清切,也不會說還没上班,也不會講你等上班以後在來,這個浮報加費的人應該送政風處查明,廠長的權力很大,該給加班的沒給不該加班反而批了,這個高層的都沒去了解嗎,這個是什麼團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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