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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副廠長,廢了吧!
作者: 朱秀珍 < > 發表時間: 2017-08-31
二個女人的戰爭?不,是權力不對等的服從。
水費未公告逕自上網乙節,口頭告誡,好好想想能為水廠做什麼;對廠長個人的毀謗,保留法律追訴權。
再度審視本人水費未公告文章,觸犯公務員服務法?何來對廠長個人毀謗?可受公評之事,要追訴怎樣的法律責任?不解。
女中豪傑一句「沒得商量」,果斷行使廠長權力。副廠長只有一張辦公桌,沒有任何業務、無需參加任何會議,只要上下班正常簽到退,辦公室及休息室收回,改為公共空間及女生廁所。對副廠長尚且如此,遑論對同仁的態度,無怪乎多年來水廠只能是一言堂了。
水廠是私人企業?我領的明明是公家的薪水啊!廠長經常勉勵同仁的話語,我們要對得起自己的薪水,卻讓副廠長如此輕鬆,只領薪水不做事,對得起納稅人?廠長果真可以為所欲為、無限擴權、依情緒行使權力?
本人多次在廠務會議要求依分層負責明細表行政未果,轉而循縣長信箱途徑,人事處竟引用已停止適用的法令,應由機關本權責辦理。既然專業判斷如此,副廠長極力爭取業務未果,只能依廠長指示,利用上班時間好好想想能為水廠做什麼,有更多時間以外來人角度總體檢水廠,就從陸續公布縣長信箱回覆本人內容開始吧!
廠長情緒性行使權力,遇上副廠長白目性格與莫名的正義感,挺有溫度的衝擊產生的火花,各打50大板,辛苦同仁了!
作者: 老鼠屎 < > 發表時間: 2017-08-31
放錯位子,破格升任政風室主任,人盡其才
馬祖需要烏鴉大步邁前,當政者估計沒這麼大思維魄力
作者: Jason Chen < > 發表時間: 2017-08-31
原本副廠長就是因人設事,閒缺一個,解決了高層原先的問題,可是放錯了單位,現在發生高層最不願見到的內鬥連續劇,讓大家看笑話,如今水廠人地不宜,有一個人要被調走才會天下太平!
作者: 招財貓 < > 發表時間: 2017-08-31
當初廠長設副廠長這個職務是給他人的,可是人算不如天算,縣長直接發佈人事命令,不如把廠長調個位置或副廠長調個位置,處不來這麼辦,上層的長官要處理好兩個女人的戰爭。
作者: 鬆桂桃 < > 發表時間: 2017-08-31
好大的官威喔~
作者: 齊德隆東強 < > 發表時間: 2017-08-31
監督來源太少是最大的問題,馬祖的年輕人普遍對公部門
效能等問題不甚關心(看那時常故障的_船,故障消息回
文越來越少),政風體制在此縣功能也形同虛設。
作者: 委小寶 < > 發表時間: 2017-09-02
我們這社會 缺的是解決問題的人
會提出問題的人太多了
還需要你一個水廠副廠長在此公開提出水廠的問題?
花時間寫那麼多
還不如好好想想 怎樣在不違法的情況下 解決問題
這才對得起你的職位 對得起你領的薪水
作者: 蘇柏豪 < > 發表時間: 2017-09-02
委小寶

你的立論基準已然有誤。

這個社會一直都是在"解決""提出問題的人"。

之前也有年輕公務員貼文,有聲音,晚上家族長輩會收到電話,叫你兒子女兒不要那麼硬啦!

遇到社會議題,家族會下封口令,不准公開寫文章評論,連私人臉書都不準。

提交通困境的問題,即便貴為校長也是會被關切刪文。

總之就是要解決提出問題的人到"沒有聲音"才算合格!

這才是真正血淋淋的現況。有多少人承受了這些後,還能有熱情與正義?醬缸文化不打破,何以論解決問題?
作者: 委小寶 < > 發表時間: 2017-09-02
蘇先生 你引用這句話 這個社會一直都是在"解決""提出問題的人"

來說我立論基準錯誤

但是我說的是 這社會缺的是 解決問題的人耶 你這是幹嘛 刷存在感喔

還是你年紀輕輕就老花眼了嗎

若是在網上 發文能解決的問題的話 還需要這位副廠長發這麼多篇嗎

在公務單位打滾那麼多年 都幹到副廠長 難道還不知道該怎麼做才有助解決問題嗎

發這麼多篇 除了模糊焦點.引發新問題外

對於這位副廠長原本關切水費調漲問題 有任何助益嗎
作者: 魯邦三世 < > 發表時間: 2017-09-02
我們這社會 缺的是解決問題的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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