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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火大:要生活、要民主、要改革0113大遊行
作者: 朱瑞忠 < > 發表時間: 2013-01-18
事在人為,人定勝天,逆境堅定力,風雨生信心。
土地登記是地方事務,屬於縣政府的職權。楊縣長上任之初,中央政府就召集各部會召開了「解決馬祖土地問題專案會議」作成在安輔條例施行前已提出申請測量的案件,有「安輔條例」適用的決議,很可惜地政事務所不配合執行,也不通知申請人重新指界測量,讓縣政空轉了三年,民怨也就由此萌芽。又楊縣長執意要以「視為所有人」來重新辦理土地總登記,避開修法來解決馬祖鄉親的土地問題,也在「解決馬祖土地問題第四次專案會議」通過了,現在刻在土地總登記公告期間,照理說馬祖鄉親沒有理由再走上街頭抗爭遊行,那為什麼還是一波波聲討土地的遊行不斷呢?只因為土地登記是屬於憲法保障人民的財產權範疇,必須要制定法律條文來規範,如果以會議紀錄或行政命令來運作,那是違憲無效的。且「視為所有人」的法律規定是要和平繼續占有,在62年7月31日以前完成時效,現在還在使用中的土地才有適用,這麼一來現在被軍方或政府機關在戰地政務期間占用的土地就討不回來了,想要討回土地的話就要等到法院裁判財政部國有財產署或國防部軍備局輸了,才可以登記,要經過這一道程序,有幾個鄉親能赢,這不是政府又在欺騙馬祖鄉親嗎?所以,馬祖土地問題必須要透過修法才可獲得解決。楊縣長要以「視為所有人」解決土地問題,很多法律人感到訝異?錯愕?結果只會讓鄉親失望,不相信就拭目以待吧!
作者: 朱瑞忠 < > 發表時間: 2013-01-19
馬祖地區人民的私有土地,因為戰地政務期間被軍政府強占了,而喪失土地登記的權利,這是歷史無法改變的事實。為此政府增定了「安輔條例第14條之1」表示要還地於民,只因為連江縣政府還來不及公告土地總登記,就廢止了「安輔條例」,所以,馬祖地區人民的私有土地,沒有了「安輔條例」的適用,就這樣落入軍政府的手中,嚴重侵犯了憲法保障人民的財產權。

歷任的國防部長都表示要依人民申請測量的結果還地於民,但是到了現任的國防部長高華柱變成了軍方占用人民土地一切都依法登記,對人民的申請案件還要以民事訴訟起訴人民,民怨就此一發不可收拾,小老百姓想問政府,軍方在馬祖地區沒有辦過「徵收補償」或「軍事徵用」人民土地,算是依法登記嗎?

馬總統啊!請深深檢討,深自反省,該還地於民了!
作者: 海狂 < > 發表時間: 2013-01-19
看到這我想事情已經很明顯了。

還地於民干總統屁事。明明是楊某人辦事不力沒辦法整合地政才搞到祖地拿不回來。

你民進黨員當時喊著改革口號坐上大位之後擺爛的爛帳屯到國民黨執政再拿來翻,超優的啊,還有沒有更爛的招?

民國62年就存在的爭議,現在才喊「這不是政府在騙人嗎?」,民進黨不是對你們最好了嗎? 那中間沒騙你們的那八年為什麼地還是沒拿回來?

馬祖有爭議的就那幾塊沒產值的鳥地,以前民進黨政黨執政的時候不爭取,現在就弄得好像全世界都欠你。

跟學生拖交作業還怪老師不收一樣,丟不丟人。

嘴巴上祖地祖地說得很高尚,還不就想著賭場蓋起來搞不好會值錢才回頭來爭,那個貪字都寫在臉上了。

王村長,你地若要回來了記得趕快退黨,別忘了你家老板可不準你在台灣蓋賭場。
作者: 藍朗青天 < > 發表時間: 2013-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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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藍朗青天 < > 發表時間: 2013-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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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朱瑞忠 < > 發表時間: 2013-01-29
一張出現在「火大」遊行現場的傳單,充分反應了馬祖鄉親的心聲。
馬總統請趕快還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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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海狂 < > 發表時間: 2013-01-29
有時候看到青天網友的回應真的會覺得,國民黨黨工真的太好幹,連回應都可以貼這種牛頭不對馬嘴的圖片。

有時候真的不能怪別人罵國民黨。
作者: 藍朗青天 < > 發表時間: 2013-01-30
民進黨「火大」遊行的主訴求之一是「要生活」,
而馬英九國民黨執政團隊給人民的是什麼樣的繁榮生活?

國際客觀的評比:
全球繁榮指數 台灣列第20

(亞洲排名最高的是名列18的香港)

要生活, 客觀的數據說明國民黨比民進黨做得好!
拼就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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