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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陳福海委員再提離島建設條例第9條修正案,又被國民黨封殺! | |
作者: 王長明 < > | 發表時間: 2011-11-24 |
日前,金門陳福海立法委員再度為金馬土地問題提案,修改離島建設條例第9條限制條款,主張曾依「金門馬祖東沙南沙地區安全及輔導條例」申請過之案件,不論結果是同意或駁回,都不得再適用本條提出申請。 考量「金門馬祖東沙南沙地區安全及輔導條例」乃是早年金馬地區軍佔民地爭議唯一的救濟管道,因此金馬鄉親多曾依該條例提出申請,但該條例規定嚴苛且未合公平正義,多數申請案皆被草率駁回,若以如此不公不義之門檻限制人民申請返還土地之權利,難平民怨。 為確保人民權益,立委陳福海再次提出「離島建設條例第9條修正草案」,要求刪除第四項中有關金門馬祖東沙南沙地區安全及輔導條例之申請限制條款。但遺憾的是,在11月22日的程序委員會,再度遭到國民黨封殺。 本人在此呼籲,請國民黨立院黨團不要再阻擾陳福海委員的提案,金馬土地問題唯有透過修法才能解決,並且,本人籲請曹爾忠立委公開表態,加入陳福海的陣容,不要因為「順從黨意」而犧牲金馬民眾的權益! 馬祖還我祖先土地自救會 會長王長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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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旅台鄉親 < > | 發表時間: 2011-11-24 |
國民黨 兩手策略 真是粗糙 國民黨表面上說一套做一套 吃人夠夠 一世人撿角 親民黨陳福海立委為金門人爭權益 外島立委站旁邊看 怕別人割稻尾 喔 連署都不參與 還好意思選馬祖立委嗎 親民黨加油 宋楚瑜加油 陳福海加油 政黨票投親民黨 讓李桐豪 張曉風 送進立法院 親民黨政黨票破10% 三黨不過半 政黨票投親民黨 讓親民黨進立法院 為金馬人民土地發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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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旅台鄉親 < > | 發表時間: 2011-11-24 |
阿海立委 加油 金門人的希望 要爭氣 替親民黨守住金門灘頭堡 反攻回台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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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超神 < > | 發表時間: 2011-11-25 |
身為國民黨曹立委做何感想. | |
作者: 旅台鄉親 < > | 發表時間: 2011-11-25 |
國民黨馬祖主事者及代表人跑去哪哩 馬祖同鄉人被欺負 竟然禁聲 抱著國民黨招牌的人又跑去哪呀 搶著抱國民黨神主牌 又跑去哪呀 連你們是金馬人被欺負都還要選擇性表態喔 親民黨陳福海提案 你們良知又跑去哪呀 真是柿子挑軟著吃 看金馬人好欺負就對了 是嘛? 國民黨最好是 好膽麥走 三黨不過半 要你好看 金馬人加油 親民黨加油 宋楚瑜加油 陳福海加油 李桐豪加油 張曉風加油 政黨投親民 總統宋楚瑜 不投藍 不投綠 要投宋楚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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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煙雨江南 < > | 發表時間: 2011-11-25 |
可悲的馬祖鄉親,我們的曹立委,您看見了嗎?您最擁護的黨中央再次傷了我們馬祖人的心,別裝做看不見,鄉親感受在心裡,會用選票來唾棄你! | |
作者: 芷彤 < > | 發表時間: 2011-11-25 |
(馬祖土地問題到什麼時候才可以結束,法院見比較快 ) 申請人不服前項駁回者,得依訴願法規定提起訴願。駁回之事由涉及私權爭執者,申請人得訴請司法機關裁判。 土地徵收條例第二十二條 被徵收土地權利關係人對於徵收補償價額不服前項查處情形者,該管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得提請地價評議委員會復議,土地權利關係人不服復議結果者,得依法提起行政救濟。 土地的所有權要透過地政機關的登記來顯示,目前土地登記在誰名下? 金門馬祖地區原土地所有權人申請返還土地實施辦法公布日期】100.09.27 【公布機關】行政院。 第2條 本條例第九條第四項所稱原土地所有權人,指原土地所有權人或其繼承人;所定申請依法返還,以於本條例規定之期間內,檢具有關權利證明文件,向該管地政機關申請返還土地。 (土地的移轉與設定要有書面為之,妳們可以以「所有權人」的地位起訴,提出返還請求(移轉登記回來),並且要求對方出示書面,證明妳們曾有移轉的合意。 既然妳提到委託處理,那我想妳還是用「背信罪」去地檢署提告,因為相關的資料妳們未必可以調取,況且對方如果真的亂搞,也許還有偽造文書、詐欺的可能性。竊佔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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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朱木 < > | 發表時間: 2011-11-25 |
國民黨中央長漠視馬祖民眾的需求,雖然馬祖是泛藍的區塊,請別不在意馬祖數千的選票,他可是第一個開票結果出來的地方,弄得難看也不好! 曹立委,你在忙什麼,自己不提案就算了,國民黨封殺地方的權益,你跑哪去了? 曹立委,踹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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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馬祖魚住 < > | 發表時間: 2011-11-25 |
法院也是他黨開的,土地還沒到手,國有局就先提告侵佔,花了三個多月奔波於法院,最後敗北。還我祖先土地是馬祖鄉親的共識,馬袓選出立委,為什麼能有如此硬頸,放縱國民黨惡意賤踏民意呢?國民黨執政五,六十年欺付老弱婦嬬,對他們不懂土地法的狀況下,以時間换取空間佔為己有,請問大家有天理嗎?他們一再不願訴之立法解決土地問題,本人深深懷疑是否有特定用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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