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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地方政府強佔民地也應返還民眾,我們將再向立法院陳情 | |
作者: 王長明 < > | 發表時間: 2011-06-17 |
6月3日立法院通過離島建設條例修正案,金馬地區私有土地若被政府機關佔用或登記為國有土地者,應於本條例通過一年內依土地所有權人之申請,依法返還。但依金馬安輔條例提出請求經確定者,不得再提出申請。前項返還人民土地之實施辦法由行政院定之。 金馬人民感謝立委們重視金馬人民的權益,但立法院三讀通過只有逕行登記為「國有」土地者還地與民,與金馬人民的願望有落差,理應將地方政府強佔民地也要落實返還與民。 馬祖還我祖先土地自救會副會長陳善清、陳書燦和本人,預定22日赴台,23日前往立法院向所有立委遞交陳情書,共109份,將我們建議增訂的離島建設條例第九條之四草案,送到各立委手中,希望立委們重視金馬人民的權益。 馬祖還我祖先土地自救會 會長王長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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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長明 < > | 發表時間: 2011-06-18 |
本人今天打電話連絡民進黨縣黨部主委翁明志,翁主委表示金門一樣也有地方政府強佔民地之情事,因此,以上這份陳情書我們將會加上「金門」兩字,與金門地方人士聯手,一起向立法院陳情。 | |
作者: 馬祖魚住 < > | 發表時間: 2011-06-18 |
王會長的辛苦和努力,感激不盡。 如此的硬颈和勇氣,相信鄉親必能感動,感恩你們的作為,掃除數十年冤屈, 在慶祝建國百年日子,盼望立委先進諸公,知道我們的苦,協助討回祖先土地。 也提醒執政掌權者,不要只在議會殿堂吵吵閙閙,說說話,給我們真正公道, 加速條例修正,和王會長合作,還我祖先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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