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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寫給更三審法官公開的一封陳情書 | |
作者: 王長明 < > | 發表時間: 2014-12-29 |
作者:王長明 發表時間 : 2014-10-21 農場變軍營 子孫一甲子後討回--聯合報--2014-10-25 wrote: 2014.10.25【聯合報╱記者劉峻谷�台北報導】軍方駐守金門時占民地蓋軍營,家屬在一甲子後要求還地被金門縣府駁回,打官司討土地。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依證人證詞及土地權狀申請登記書記載的界址,昨天判決縣府還地。 陳清流的兒子陳晚開提訴訟指出,第五軍於一九五○年派駐金門,強占父親所有的長蘭農場蓋軍營。一九五四年金門島土地重測,地政事務所依土地使用現況將土地分割為八筆,變更地目為雜、建、旱、林地,陳清流不知土地被分割,只登記其中一筆,其他七筆變無主地,縣府代管卅年後收歸國有。 陳清流登記的唯一一筆土地於一九五七年被徵收,陳家子孫於二○一二年依離島建設條例規定,要求金門縣政府歸還七筆土地。縣府地政局審查後指出,經查地籍圖,陳清流被徵收的土地與這七筆無主地不是同一筆土地,兩者無關,且陳家提出一九五○年土地申請登記費收據,僅有案由「不動產登記」沒有土地資料,駁回請求,陳家提訴願又被駁回,再提行政訴訟。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傳訊曾在長蘭農場工作的陳春木作證,第五軍占用長蘭農場大部分土地蓋軍營,拉起鐵絲網圍牆並派兵站崗,陳清流即無法進入自己的農場;陳清流曾向金門縣府陳情其農場遭占用未獲補償,金門縣府及福建省府都回函證明陳的土地確實遭軍方占用。 最重要證據是,陳清流於一九五七年辦理土地總登記時,雖只指認其中一筆地號是他的土地,但土地界址明確寫出東至某地號、西至某號,南和北分別到圍牆。法院比對地藉圖,認定就是原來的長蘭農場範圍,昨天判決縣府歸還七筆土地給陳清流子孫。本案可上訴。 此案金門地政局未上訴已定案 寫于美國聖荷西 2014/12/29 00: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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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長明 < > | 發表時間: 2014-12-29 |
曾經到縣府無聲抗議的老人家 --閱讀人次 : 11104 多年前,監察委員在縣府一樓,接受百姓陳情,老人家與我,都是陳情人之一 多年後,我確接受他的陳情,才知老人家,數十年的委屈,外人是無法了解,只有短暫體會,不會烙印下什麽,但老人家的堅持祖産,到生命結束,拿不回祖先土地,含恨而走,難到有為的中華民國政府,到103年還要虧欠老人家到何時? 民國58年被馬祖防衛司令部,強行覇佔使用,興建南竿介壽堂,民國六十五年,地區第一次實施,土地測量總登記,原地主依法申請丈量指界,並經四鄰證明確認,縣府地政機關也確認民地,當時馬防部司令官梁×彩下逹命令:稱『該筆土地為軍方暫時列管使用』,因當時處於戰地政務期間,軍方的霸道,跟土匪般的強勢壓迫,人民的無奈,苦楚只有吞下。 依「連江縣補償軍事徵用民地(產)暫行辦法」,第十三條條文為:【:凡徵用民地因軍事設施遷移無須再用時,應發還原業主】, 、、、、、、、、、 明天我要送老人家,人生最後一程,願老人家放下,一路好走。 馬祖土地自救會會長 王長明 2014-1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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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en < > | 發表時間: 2014-12-29 |
感恩你人在美國心繫馬祖,你為馬祖土地種下新希望 依爹103年1月1日起以『無聲抗議』、「靜座縣府」『失去土地』、『讓氣釋放』,依爹用『無聲抗議』靜座縣府,子女用『泣來釋放』傳達對「您的思念」,每當我見到到了七老八十體力精神毫不留情地日日衰退依爹「靜座縣府」,我的眼淚「奪眶而出」,與其說依爹應用「黃昏心態」看待自己的餘生,不如說您更積極度過這段「黃金時期」。因為這段時光是您視為人生的「黃金時光」,這時的您充滿「人生閱歷」,正是您「專心一事」、「專注一志」、「祖產付出」自己,運用您的智慧(與縣府土地官司長達12年)、財富(請律師)無悔奉獻的「最佳時光」,雖然吾生有涯而願無涯,想做的是、該做的事永遠沒有停止的一天,只要初心不變,只要熱忱仍在,或快或慢,您願望終有實現的一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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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iner < > | 發表時間: 2014-12-29 |
San Jose在加州東太平洋畔,而台灣在西太平洋畔。 天涯若比鄰,網路拉近兩岸的距離。 祝福王議員家庭安康,幸福美滿。 HAPPY NEW YEA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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