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祖資訊網 » 精華區 » 陳清枝 http://matsu.idv.tw
主題: 公理與正義----請還給荒野一個公道
作者: 陳清枝 < > 發表時間: 2006-01-08
 九十四年六月,接獲荒野內部網路資訊,知道馬祖清水溼地有危機,立刻與內人,千里迢迢趕到馬祖探視關心。接著又與荒野夥伴,應縣長之邀,八月初再度造訪馬祖,與縣長和村民見面、了解、溝通。十月底再和荒野夥伴赴馬祖,做生態資源和社區產業開發的調查。

 因為接著選舉,為了不要扯入選舉,暫時退出關懷行動,選舉過後,才繼續有關馬祖生態調查,和濕地重建的工作,但仍透過網路,關懷馬祖的事務。

 在馬資網,短短半年發表一百五十多篇文章,並以實際行動,捐款資助社區和網路。也幾次自費到馬祖觀察和了解生態。但這些善意和關心,卻被污蔑為向縣政府要錢作調察。

 荒野只是一群由關懷自然環境的傻瓜所聚合的,由攝影生態學家徐仁修老師發起組成,經過十年的努力,發展成全國最大民間社團之ㄧ,有近一萬個家庭會員,全國十二個分會、聯絡處和四個海外分會,致力於環境關懷工作。

 每個人加入荒野,都有自己的一份使命感,不為名不為利,只有付出。以李偉文理事長為例,在自己工作之餘,義務擔任幹部,一年超過三百場演講,寫幾百篇文章,所有收入歸入協會,沒有拿半毛錢。

 我個人除了捐出兩萬元成為永久會員,每月固定小額捐款贊助,平時義務擔任分會長,義買和義賣協會的出版品。參加協會任何活動,完全自己付費、自掏腰包。其他幹部會員,也都是如此,每年繳交會費和捐款,沒有靠政府補助,來支付每年將近三十位專職人員,辦公室的租金和水電費及辦公費,二千多萬元的支出。

 陳縣長邀請荒野幫忙清水溼地的評估和調查,但經費並未核定撥下,到現在沒有拿到半毛錢調查經費,卻在議會說:荒野協會來函希望我們撥給他們48萬塊錢做裡面的生態研究調查,其實這些調查不在這些工程經費,我還是給他們了(連江縣議會第三屆第八次定期大會第十二會次會議記錄時間:九十四年十月二十一日上午九點至下午十七點)。

 陳縣長希望荒野協助生態、海潮的調查,要求荒野提出計畫和經費,荒野依縣長要求提出來,卻被說成:希望連江縣政府給我們錢。

 所有公共工程都需要環評單位做環境評估和生態調查,荒野是合法團體,以宜蘭分會去年接受林務局委託,進行蘇花比亞豪股道生態調查工作,總經費共有四百萬元。

 被委託調查提出計畫,也沒有拿到半毛錢,卻說成向政府要錢。因為怕耽誤工程,縣政府並未撥款下來,我們還自費派員到馬祖,做生態和社區產業的觀察和了解。

 我們十分沉痛!陳縣長如此污衊荒野,說出不實的話,我們除了在這裡請大家評評理,希望陳縣長還給荒野一個公道,公開道歉!也將保留法律追訴權,若陳縣長未能回應,將提出毀謗告訴!

荒野宜蘭分會分會長 陳清枝 寫于2006.1,8
作者: lk < > 發表時間: 2006-01-09
公理與正義----請還給荒野一個公道
這是一個好議題 還給荒野一個公道 這樣就夠了嗎
馬祖人想想幾十年第戒嚴生活
或許給馬祖人帶來生活不便
但也給馬祖保留了許多上天地恩賜
我記前十幾年前 我千里迢迢 從馬祖帶了幾十隻癩蛤蟆到台灣
給我阿姨當藥引 原因無他因為台灣水源已完全被污染 抓不到
保留馬祖好山好水給下一代子孫 是這一代不能拒絕也不能推卸的責任
想想一個外地人 比馬祖人還認真看待這塊土地
生於斯長於斯的馬祖人 您對這塊土地地感情跑到那裡去了無奈無奈無奈
機場 許多莫名其妙截彎取直道路 突兀觀景台
大自然花了千百萬年精雕細琢自然美景 在短短十幾二十年內破壞殆盡
直得嗎??

您要留給子孫是錢還是自然美景
作者: swift007 < > 發表時間: 2006-01-09
啊...這段我有看到喔
他確實說過他也給了
只是喔 只能算了 不然勒
作者: admin < > 發表時間: 2006-01-10
陳縣長的回應如下:

2006-01-10 馬祖日報

荒野協助清水澳 生態調查計畫過程 縣長:誤解議會質詢時所作答覆 特予澄清

 【本報訊】關於台灣荒野協會協助清水澳口生態研究調查提出計畫與經費一事,連江縣長陳雪生表示,該會誤解個人在議會接受質詢時所做的答覆,工務局簽核協會所提計畫,需依政府採購法公開上網委外執行,當時也批示同意所簽來辦理。

 縣長陳雪生昨天在新年第一次主管會報上,就台灣荒野協會在網路提出的說法,作了以上澄清。

 該會協助清水澳口生態評估調查,提出研究調查計畫及經費四十八萬元,陳雪生縣長表示,感謝該會協助及熱忱,工務局依行政作業簽核需依政府採購法公開上網招標委託,批示同意所簽。

 縣長陳雪生昨天在會中也指示工務部門回覆網路做個澄清說明,以免有所誤解。
作者: < > 發表時間: 2006-01-10
有鑑於地區部份民眾及清水社區發展協會,對清水沃口工程極為關心,並希望能先做環境資源調查,本府將擬依政府採購法上網公開辦理採購事宜,歡迎相關機構屆時參與投標.
作者: 陳清枝 < > 發表時間: 2006-01-10
都還沒有公開招標.為什麼可以說錢已給荒野協會了?生氣無言
作者: 阿佳 < > 發表時間: 2006-01-11
都已經是講法治的社會了,任何的評估與調查研究的過程也應該要循著一定的程序進行.
不能因為是縣長大老闆就說了算,況且既然在議會上表示已經給了錢,那就真的追一下錢從哪裡給,誰來收受,不然作為一個縣的主事長官,在議會上正式紀錄中有如此的表示,會有失信之虞,而且對於民間團體的熱心玩弄於股掌之間,也是對官民關係的一種蘄害.
第1頁 (共1頁)
服務條款      內容政策      隱私權聲明      著作權聲明       刊登廣告       站長信箱      副站長信箱      副站長kingfisher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