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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港務處「失職」在先,「打官腔」在後,表現差勁! | |
作者: 劉家國 < > | 發表時間: 2011-04-15 |
2011-04-15 馬祖日報 今晨,閱讀這則由馬祖日報發表的「港務處官方說法」,新聞內容十足官僚作風,欠缺應有的反省和扛責,令人深感遺憾。 此一「500餘位乘客等候新華輪卸貨」的離譜事件,固然新華輪船長應受譴責,負責港區管理的港務處,更應該為他們的失職,負最大的行政責任。 昨天台馬輪11點30分靠泊東引中柱碼頭,是既定的航班,不是臨時靠港。因此,港務處應該督促新華輪在11點以前離港,淨空船席。可是,當台馬輪11點25分抵達東引時,新華輪竟然還在「卸貨中」,直到11點45分才駛離碼頭。在碼頭候船的數百位軍民看在眼裡,他們首先懷疑:「我們的政府到那裡去了?」 如果港務處具有基本的反省能力,今天的新聞稿應該這麼表達:「港務處指出,對於昨天新華輪因卸貨而耽誤台馬輪靠港,由於本處未能切實維護港區秩序,造成民怨,深表歉意,並將隨即召開檢討會議,對於失職人員予以行政處分,以確保將來不再發生類似事件。對於新華航業公司所屬新華輪的違規一節,本處已決定於今日開出罰單,處以罰款XX萬元,以維港區秩序。」 結果,今天我們看到的並不是這種的深切自責和勇於執法的新聞,而是諸如「八點多時與船長溝通,若無法在早上完成裝卸貨,最遲請於十一點前先出港,‥‥最後強力要求立即離港,但已造成延宕」、「正式發文新華航業公司要求進行說明,並將視情節輕重予以裁罰」、「請各家航業公司務必遵守指泊要求,維護港區秩序,勿以身試法」等等官腔官調的卸責說法,民眾原本對於港務處火冒三丈,看完了這則新聞,變成火冒十丈。 民主政治是責任政治,然而,我們從馬祖日報新聞稿中,看不到「勇於負責」的官員在那裡,我們看到卻的是「無能」、「卸責」與「官僚」。而且,發生在一向受到好評的港務處。如果,就連港務處的表現都是如此差勁,我們對於楊縣長所領導的連江縣政府,實在很難寄予厚望,大家自求多福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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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馬祖遊客 < > | 發表時間: 2011-04-15 |
行政單位------將依據行政程序正式發文要求說明,並將視情節輕重,依據商港法予以懲處。 大家請繼續追蹤此事件! 最後如何依法懲處 我猜......情節輕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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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正義的東引人 < > | 發表時間: 2011-04-15 |
事情已經發生不是去追究而是檢討以後不能在發生~~你這種看戲的心態不太OK吧 | |
作者: 喔呵呵 < > | 發表時間: 2011-04-15 |
下這種標題不知道什麼心態 | |
作者: 紅蓮之名 < > | 發表時間: 2011-04-15 |
港務處失職是一回事 船公司傲慢是另一回事 大家都知道馬祖幾條船長期壟斷馬祖貨運 不管是工程公司.公家機關.還是民間雜貨行等等的 無不要賣這些船公司的帳 加上這些船公司股東 有的是長官.民代.大老的 諸君想想.有誰動的了這些船公司呢 不相信大家等著看吧 馬祖喔...時間拖久了就贏(不了了之)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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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連江縣港務處 < > | 發表時間: 2011-04-15 |
有關4月14日臺馬輪延誤靠泊東引中柱港事件,本處處置情形說明: 1. 當日「新華輪」貨船進港裝卸,本處東引站長即告知船長應於10:30離港,至遲不准超過11:00,然「新華輪」未在通報時間離港,造成公權力不張,影響旅客權益,實屬遺憾,本處亦深感抱歉。 2. 為瞭解事件發生始末,本處立即要求東引站傳真報告,並於當日下午以正式公函請「新華輪」公司,限於文到三日內(4月17日前)提出說明。 3. 本處已訂於4月18日(星期一)召開檢討會議,屆時將針對「新華輪」貨船違規情形及本處下轄五座碼頭未來指泊業務重新規範與檢討,不允許類似事件再度發生。 連江縣港務處 敬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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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喔呵呵 < > | 發表時間: 2011-04-15 |
只是原po剛好在船上 心有不滿 且身為站長 竟下這種標題 實在太不應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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