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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笨馬鄉長陳書禮
作者: admin < > 發表時間: 2005-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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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陳書禮被連江庭依據貪污治罪條例判處兩年八個月有期徒刑,這樣的結果,不要說陳書禮本人不服,就連很多南竿鄉民眾,都為他抱屈、喊冤。

 陳書禮是陸軍專修班畢業,官拜少校,民國70年從軍中退役,79年當選南竿鄉第四屆鄉長,83年再當選連任,兩屆選舉都是同額競選,可見其人脈豐沛,人緣之佳。

 八年鄉長,陳書禮的功過不說,最讓人津津樂道,受人尊敬的是他的「超級清廉」作風。環顧馬祖全縣大大小小數百名公務人員,多少人公車私用,多少人浮報加班,比較之下,陳書禮鄉長絕對可以算是一位準標的「Mr. Clean先生」。

 到過南竿鄉公所的民眾都知道,大門旁邊的鄉長室,可以算是全鄉公所最簡陋的房間,以全縣四鄉五島來說,南竿鄉鄉長室沒有盥洗間,沒有裝潢,整體的辦公環境可以說是非常的「抱歉」。鄉公所一位職員說,鄉長的辦公桌椅都很老舊,公文櫃也生鏽了,於是常常建議:「鄉長,很舊了,不好看,可以換了。」可是陳書禮任內一直沒同意買新的,直說:「可以用就好」。而鄉長室裡面一張木頭床也是很舊,連工友都看不過去,鄉公所職員建議買新的,陳書禮的答覆是:「不用了,我是軍人出身,那裡都可以睡!」

 在用錢方面,「清廉」兩字不足以形容,陳書禮的操守簡直是有嚴重的「潔癖」。以普通人的角度來看,甚至有點「愚笨」。(陳鄉長的綽號叫作「笨馬」,古龍說,名字會取錯,綽號不會取錯。」)從他連任那屆開始,全縣各鄉鄉長也編列有特別費,每月約一萬多元。依規定,特別費可以備據領回一半,當做合法薪俸的一部分。可是,四年內,陳書禮的特別費一毛都沒放進口袋,全部花在公務上面,諸如印製農民曆送鄉民、春節摸彩品等等。而鄉長任內的最頻繁的請客、應酬,絕大多數是自掏腰包。在第一任鄉長任內,薪水全部花光光,一毛都沒拿回家,第二任期間,由於老婆抗議,才每月拿四萬元回去養家。

 陳書禮還有一項紀錄,就是八年內任從來不領加班費。不管是晚上主持村民大會,或是擔任選務中心主任,晚間主持政見發表會,從來不領加班費。而且,即便是合法的差旅費,也是能不報就不報;至於主管官員每月500元的電話補助費,也不曾領過。一位南竿鄉公所職員說,在他知道的這麼多任鄉長裡面,陳書禮的操守好的沒話說,如果他會貪污,那是不可能的事。對於法院的判決,鄉公所職員都為他感到惋惜、難過。

 在南竿鄉,除了學生以外,民眾搭公車的不多,而陳書禮是極少數每天搭公車上下班的公務員。當一位民選鄉長,編列預算買一部車子自己來開,或是要求技工開九人座公務車接送,都是輕而易舉,理所當然的事。可是,八年任內,陳書禮一直都是搭公車上下班,幾乎每天準時七點十五分就抵達位在清水村的鄉公所。上班比職員早、工作事必恭親、錢拿的比別人少、絕對不享受特權,這就是「超級清廉」的陳書禮鄉長。

 目前,陳書禮處境不佳,心情更是十分沈重。他說,原本鄉長卸任後,可以到動管組上班,月薪是三萬元,而且還可以領取56萬元的「鄉長酬勞金」,如今因為官司纏身,工作丟了,酬勞金領不到,只剩下「有情有意的國民黨」,收留他當臨時工,才有個地方落腳,看看報紙,做點事,不然「快要發瘋了」。在地方法院審理期間,陳書禮最常跟法官說的一句話是:「老天有眼,明察秋毫。」不久前,陳書禮去了一趟大陸,在北京天壇,他依然虔誠地向上蒼祈禱,還是那句老話:「老天有眼,明察秋毫。」在陳書禮單純、正直的內心深處,認為沒圖利就是沒圖利,相信老天有眼,法官也會明察秋毫。無奈,司法判決結果,事與願違。

 對於為官有「潔癖」的陳書禮來說,八年鄉長的下場竟是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而被判重刑,這樣的結局,不但令很多南竿民眾感到遺憾和惋惜,同時,更不免令人懷疑:公正廉明的司法,是不是開了陳書禮一個很大很大的玩笑?

(馬祖通訊第53期/1998年9月15日/文:劉家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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