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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回顧》打蒼蠅、剪老鼠尾巴賣給防衛部的年代
作者: 劉家國 < > 發表時間: 2012-12-10
 民國六、七十年代,馬祖防區為了「做衛生」,發起全體軍民打蒼蠅、抓老鼠運動,為了鼓勵民眾投入,民國63年8月24日,縣政府在馬祖日報公告,凡繳交老鼠尾巴每條從1元提高為3元,而蒼蠅每市兩2元提高為6元。並且,當天還刊登了名漫畫家牛哥的漫畫,以「沒有蒼蠅的地方」東引和西引,鼓舞士氣,全面消滅蒼蠅和老鼠。

 當然,由於當年的衛生環境,生命力超強的蒼蠅和老鼠,最後並未被消滅,而「賣蒼蠅和老鼠」這門獨特的生意,也就悄悄結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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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劉家國 < > 發表時間: 2012-12-11
 由司令官發起的「全體軍民消滅蒼蠅、老鼠」運動,最後為什麼失敗?

 劉增應局長在他的臉書中,給了正解:「戰地政務終時,大家都認為馬祖要發展觀光,但到處都是蒼蠅如何發展觀光,那時我接了衛生局長,消滅蒼蠅也是我們重要任務之一,我想戰地政務時全民打蒼蠅的方法是無效的,應該從源頭處理,蒼蠅的源頭是垃圾、廚餘、水肥。於是開始新建衛生掩埋場、妥善垃圾清運、分類、處理,及髒亂點清處計畫、公廁計畫.....等。數年光景,91年環保署全國各縣市環境衛生比賽,連江已是全國第一名了。92年環保局成立有專責單位負責環保業務了。家國兄這則文章讓我回想起了過往,心中滿是感激,謝謝那些年一起努力的好同事、好朋友及現在仍在崗位上的所有環尖兵。」

 原來,環境髒亂是「因」,而蒼蠅和老鼠多,是「果」。唯有消滅髒亂,才能減少蒼蠅和老鼠。可是昔日環保知識貧乏,司令官權力大,於是「權力就是知識」,上演了這場注定失敗的「全民做衛生」運動,也使得很多人留下「賣蒼蠅」和「賣老鼠尾巴」的有趣回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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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增應局長的facebook:
http://www.facebook.com/profile.php?id=100001519370531
作者: 大風 < > 發表時間: 2012-12-12
續編的縣志裡,會收錄這一則趣聞吧!

究其實,當年的老大們的「動機」是很不錯的;要大家知道流行疾病(霍亂和鼠疫)的發生,其為害之慘烈和可怕。早年,歐洲一場突如其來的黑死病,奪走了數百萬人的生命,人人惶惶不可終日。

只是執行不得法,落得成為後人們茶餘飯後的笑譚;猶如民國初期的軍閥張大帥,看見籃球場上十人爭搶一球,而謂:何不發給大家人手一個----也就再別那麼打來奪去的拼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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