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祖資訊網 » 精華區 » 曹常璧 | http://matsu.idv.tw |
主題: 抗議黨中央被少數既得利益者要脅停辦縣長黨內初選 | |
作者: 阿喵 < > | 發表時間: 2009-06-09 |
單單這樣就能說他在中央不夠力? 如何確定它有去跟中央"橋" 他為什麼要去"橋" 再說 表達支持為什麼等於 維護楊綏生利益 這樣就說曹爾忠在中央沒有能力悍衛馬祖的利益 真是看不懂 |
|
作者: 繼光 < > | 發表時間: 2009-06-09 |
但是我們自己連江縣黨部 所有選舉委員的投票結果 是八比八 也就是一半支持要初選,一半支持要開放 要採哪一種方式選舉的問題又回到中央黨部 而黨中央宣布開放選舉而不採用初選的方式 我倒不認為會特別圖利哪一方 因為兩位都是國民黨籍 俗話說,兄弟登山各自努力 換個角度想 如果真的辦了初選 第一,電話民調在馬祖當地戶數不足的情況下,將失去科學基礎,我們一半以上的鄉親都在台灣啊 其次,初選後,沒有被黨提名的一方哪有不參選的道理? (沒被提名的或許脫黨參選,或許硬著頭皮選,何必這樣複雜) 那這樣不是造成國民黨自相殘殺的尷尬局面~ (針對馬祖的特殊情況,開放似乎比初選更公平,我們也有更多的時間去了解候選人!) 開放初選讓兩位能站在相對公正的基礎上進行選舉 更何況馬祖又沒有民進黨的要選 (民進黨不是我家開的,但是並非空穴來風胡謅) 兩個國民黨籍的也沒什麼初選的必要性了 而且有什麼依據說中央黨部以「先有結論,再找藉口」呢? 如果真的是先找結論再找藉口 那中央第三波就決定初選就好了 幹嘛還要大費周章讓馬祖拖這麼久 還這麼尊重馬祖地方上的選舉委員會的決議 是我們自己的委員會表決出了平手的結果 中央總是要做出決定的 既然是開放 兩位馬祖的縣長候選人 只有兩個字送您們 加油! |
|
作者: 靜恩 < > | 發表時間: 2009-06-10 |
在台灣國民黨已是總統與國會全拿,完全執政的政黨,基於政黨政治精神、基於弱勢與純樸民風的馬祖,完全執政的國民黨、更應負任的對馬祖鄉親推出或協調推出國民黨縣長候選人,降低馬祖占選票45%的旅台鄉親,因揹負人情被迫往返奔波只為投票,甚至承當幽靈人口的罪名。 請國民黨負起政黨責任,尤其對離島中的離島、弱勢的馬祖負起國民黨應的負任與義務。 曹立委能在其選舉時讓馬總統三度來馬,四鄉五島為其奔波,此交情不是一般,楊在國民黨中央敗陣,或許是曹立委阻擋無法對手陣營的黑手,也或許是曹立委手不夠黑,也或許曹的..........有太多的或許吧。 看不懂臺面政治人物,如何黑手,如何運作的高來高去,其背後個人政治算計乃至集團利益鞏固與分臧,都不應犧牲全馬祖鄉親的利益與未來發展。 如果 我說只是如果,臺面政治人物,能將算計、高招與黑手用在全馬祖鄉親的利益與未來發展上,或許現今小小馬祖不會有大大的困境,當然只是如果與或許。 求名應求萬世名,計利當計〝馬祖〞利! |
|
作者: 曹常璧 < > | 發表時間: 2009-06-10 |
對黨中央開放競選的理由,我對其理由駁斥陳述如後: 1.電話樣本數〈2356〉不及最低有效樣本數〈1068〉的五倍〈5340〉,代表性有問題。 馬祖的住宅電話戶數雖不及有效樣本的五倍,但黨部可以對所有二千餘支電話進行「普查問卷」,這結論應比「抽樣」更具正確性。抽樣的目的無不是在求一個正確結論,結論應重於抽樣吧。 2.居住外地的選民〈45%〉被排除在民意調查之外,初選結果無法反映真正選情。 居外選民被排除在民調外,其他縣市也一樣。馬祖居外選民,部分是因工作或其他的理由不能常駐本地,但有相當數目是惡質選風下的「幽靈人口」。馬祖立委選舉史上的「502幽靈選民」司法事件傷痛迄今記憶猶新。現黨中央採取開放競選的作法,無異是對不當選舉手段提供溫床,實為馬政府清廉政府淨化選風最大諷刺。 3.為維護黨內團結,確保由本黨同志贏得選舉。 這樣說辭更是匪夷所思,開放競選勢必造成選戰白熱化,擴大彼此對立衝突,黨員對黨離心離德。候選人與利益團體掛勾、結盟,不同類別候選人間相互換票。上次選舉,某偏遠鄉村一票高喊到人民幣壹萬貳千元,投完票後到大陸領錢,萬無一失規避法律,敗壞選風莫此為甚。選賢與能如同夢話,讓民眾失去對民主價值與信心。黨表象上贏得選舉,實際上失去人心,人人視黨如糞土,對黨傷害無以復加,讓黨蒙上不白之冤。 能把初選理由解釋成開放理由,這是顛倒了是非,混淆了黑白,歪曲了事理,錯亂了善惡。黨內初選是乾淨選才、端正選風的第一步,透過黨的常規提名機制,產生之本黨候選人,方能凝聚黨員向心,重建黨的力量。也有益於日後的中央、地方的黨政協調,最有可能達成「選賢與能」的民主典範,符合馬祖及黨的最大利益。 |
|
作者: 繼光 < > | 發表時間: 2009-06-11 |
林阿幫自投入年底縣長選舉以來 一直跟著國民黨的初選機制一步步的走 比方 從登記 到繳保證金 抽號碼 何來要脅中央之有呢 邏輯不是很通 再者 開放選舉對馬祖是相對公平的 無論支持哪一方 都應該一同尊重選舉機制 不應該對任一方含沙射影的指責 |
|
作者: esopresso < > | 發表時間: 2009-06-11 |
蛇島特派員 wrote: 請問為什麼網友不同的看法,要遭到如此的撻伐,這又關林什麼事? |
|
作者: 茱麗亞 < > | 發表時間: 2009-06-14 |
繼光 wrote: 依據當天開會含主持會議主委出席共計十六員,投票結果耐人尋味八比八,在那種狀況下,主席能投票否?主席是投開放?還是依原初選制度? 依國民黨中央常務委員會暨各級委員會議議事規則:第十三條本規則未規定事項,本「民權初步」之精神,準用「會議規範」之規定。 會議規範中:第十九條 (主席之表決權) 主席以不參與表決為原則。 主席為何投票了?是人情?是壓力? 會議規範中:第五十九條 (表決之特定額數)左列各款,須別分達到其特定額數,方為可決: (一)須得參加表決之四分之三以上之贊同者。 甲、關於變更團體宗旨或目的之表決。 乙、關於團體解散之表決。 (二)須得參加表決之三分之二以上之贊同者。 甲、關於修改團體組織或議事規則之表決。 乙、關於罷免會員之表決。 丙、關於處分團體財產之表決。 丁、關於已通過議事討論、程序變更之表決。 戊、暫時停止實施議事規則一部分之動議之表決。 己、停止討論動議之表決。 地方黨部往上呈報是如何報?要出席委員三分之二以上之贊同。不解!不解?上級如此核定為開放,那委員會又開啥? |
|
第2頁 (共2頁) | 前往頁面 1,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