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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給楊醫師的Email之五A
作者: 海員 < > 發表時間: 2013-12-24
尊敬的楊醫師:
耶誕節平安!
看了標題,您就知道我有許多話要對您說,這封信的長度從A、B、C…開頭,我自己也不知道要寫到第幾個字母,希望您不要怪我一直煩您。
A、 馬祖地區建築史上悲歌
古時候,馬祖人沒錢,蓋不起房子,一家十幾口擠在破房子裡不希奇;現在,馬祖人有錢,沒法蓋房子,只好硬幹。
老子云:「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
馬祖刮起違建風,「民不畏罰,奈何以罰懼之」或「民不畏拆,奈何以拆懼之」
當今馬祖違建四起,事務官以法論法,議員們以情陳情。我不知您對這個社會現象做何解讀,您的團隊有何方案進行處理。
還是先談談個人的看法吧。
當人民不怕死的時候,總有不怕死的理由;當馬祖人蓋房不怕罰,不怕拆的時候,也一定有他的社會原因。古人云:「刣頭生意有人做,失本生意沒人做」這一波違建不是空穴來風。也許是博弈公投過關;也許是馬英九定調台灣和大陸不是國與國的關係。總之,馬祖人敢冒風險投巨資房地產,是因為他們看好馬祖的發展前景,看好兩岸和平的大環境。罰款,只是增加一些投資成本而已。這是本地區的一件大事。
法律是人定的,是為人權和社會的發展服務的。
當法規與社會經濟發展產生矛盾的時候,正是考驗一個地方執政者智慧的關鍵時刻。
「築巢引鳳」,是馬祖觀光發展的重要環節。「國際機場」、「南北竿大橋」都與人有關。人來了,住哪裡?您總不能不管嘛。
馬祖的違建,從法治的角度看,固然違法。但從馬祖地方發展的角度看,馬祖都依現行法規辦事,觀光產業根本無法向前發展。在政府無所作為的形勢下,民間的力量,也許是推動地區經濟發展的火車頭。針對這種狀況,我想做如下建議:
一、協助馬祖地區成立民間建築師協會(或其他民間社團組織)。協助居民設計出符合馬祖地質,結構安全、消防合格的建築物。
民眾可以按照建築法規設計自己想要的建築風格(如能統一更好)。
只要建築物達到設計安全標準就不要管太多。業者當然也希望自己的房子是個「萬年寶蓋」,花錢設計結構安全、消防合格的建築物,他們不會手軟。
當民眾拿到合格的圖紙後,要申請建照或不申請建照,聽其自便。不申請建照的違建,有人舉報,政府就公事公辦,該送法院就送法院。
如此行事,至少能減少地區的「危險建築」,保證業者和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
二、利用鄉公所「調解委員會」的功能,協調好建案業者與四周鄰居的關係。
馬祖自古以來蓋房子有「占天不占地」的習俗,民眾建房,多與四鄰有糾紛。曉以大義,解決爭端,正是發揮民間「調解委員會」功能的最佳途徑。
三、建物設計,應納入地景保護的內容,可能有許多民眾對此議題不大懂,有些官員也未必懂。相關部門要大力宣導。讓民眾知道什麼是馬祖美麗的地質景觀,要如何保護,留給後代一些珍貴的資產。
2012年7月15日
馬祖地質公園網絡會議主持人,台大地理環境資源學系教授林俊全表示,目前推動各處地質公園,最主要的是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所劃設的自然保留區、依據森林法劃設的「自然保護區」、依據「國家公園法」劃設的國家公園,以及依「發展觀光條例」所劃設的風景特定區;此外相關工作亦需要政府與社區的策略性配合與資源投入。(馬報)
有趣的是林俊全教授帶領學員剛步入南竿北海遊憩區就連聲說道:「可惜,太可惜了。遊客中心把這麼好的地景給破壞了」。他認為遊客中心不應該蓋這麼外面,把美麗的海景給擋住了。當然我等學員就沒有這個敏感度了。(見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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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斐徐門 < > 發表時間: 2013-12-24
李先生用心良苦,文章也很具體,但建管問題並非縣級單位可以立法,是全國一體適用的法律,其中包含都市計畫法,也是讓馬祖最頭大的法律,都市計畫法有規定建蔽率和容積率,而馬祖人蓋房子的習慣是蓋100%,除非是舊屋整修,否則都違法,難怪民眾知法犯法!
國家的建管法令非常完整,問題在於縣政府要不要認真執行而已!從陳雪生開始,馬祖的違建就一發不可收拾了,現在到了楊縣長當家,大家都認為他會想出好辦法來解套,結果還是一樣拖死狗,最後民眾的樓房甚至蓋到12樓,如果再不拿出辦法,馬祖101大樓可能為期不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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