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祖資訊網 » 精華區 » 吳軾子(西方朔、趙壹) http://matsu.idv.tw
主題: 自稱「水準不夠」的僞理事長,丟盡福州人的臉!
作者: 吳軾子 < > 發表時間: 2024-01-19
自稱「水準不夠」的僞理事長,丟盡福州人的臉!

前文刊出後,接到數十通來自台北,桃園,馬祖鄉親大佬的關切電話。人家當選了,你還說什麼呢?但問題在於福州十邑同鄉會的做法,是卑鄙,骯髒,齷齪,而且做賊心虛,像個縮頭烏龜式的偷雞摸狗,搞自慰手淫式的鳥籠選舉,舉其膽大妄為的非法手段如下,以召社會公評。

一.會前將已入會數十年的資深會員林寶珠,吳元壽,王禮國,陳春平,劉玉燕‘‘‘‘‘等全部開除會員會籍。

二.以非法卑鄙手段,拒絕要參選理監事的陳國土,吳元壽,林寶珠,陳春平,林亮鏞,陳航,王功茂,劉玉燕‘‘‘‘‘等有意願參選的理監事,一個都不讓他們登記參選。

三.選前以賄選方式,由林,劉二人去萬華阿公店,大量收購坐檯小姐的入會申請,及她們的委託書,作為湊足法定開會人數的人頭會員。並且以林某四年前洋洋得意的稱:郭淑惠就是靠我拿著百餘元的電熱水瓶,逐一去拜訪會員,贈送(賄選)來取得會員的委託書方式,達到可開會的過半人數,才有這次離譜的竟然有260張委託書湊人數,就這個部分,我們已經向台北市政府及台北地檢署檢舉告發,正依法偵辦中。

四.劉啟峰是贊助會員(編號2357),依照該會組織章程第7,第12條規定,劉某根本無權參選,也沒有投票權,他竟然能當了8年的副理事長?這次又違法的參選理事長,當然違法無效。

五.又者,劉啟峰本人被我檢舉告發,他在長樂總會理事長任內,涉嫌貪污,侵佔,背信,詐欺,偽造文書等罪,浮報辦公室租金。目前正由台北地檢署,及新北調查站偵辦中,相關證人,當事人都已經做過筆錄。如果,劉啟峰將來被提起公訴,那不是丟盡了福州同鄉會的臉嗎?

六.劉啟峰公然賄選,在投票當天,贈送給每一位來投票的人有對價關係的禮品(如照片所示),又以黑道竹聯幫「捍衛隊長」的稱號自封。你這是組織黑幫?還是搞同鄉會啊?名片上洋洋灑灑的將馬祖三大巨頭頭銜一網打盡,好威風啊!有這麼多大佬當靠山,難怪有恃無恐了。但是,請問這三位位高權重的馬祖大佬們,你們真的都承認他名片上所印的頭銜嗎?

七.本來是一件喜慶的會員大會換屆改選,被搞得腥風血雨,黑影幢幢,幾隻小貓躲在地下室搞自慰,這像個啥樣子?當選感言竟然說自己「水準不夠」?這是啥玩意兒的致詞啊?水準不夠還有臉選理事長?這個鳥樣,倘若將來在兩岸開會的致詞時,會讓人笑到大牙,丟人現眼,讓數十萬的旅台福州鄉親們蒙羞,(都死沒人了嗎?)怎麼搞出這種三流貨色的人當理事長?你是以他為榮?還是以他為恥啊?

吳軾子2024.01.20

請另存圖片檢視原尺寸圖檔

請另存圖片檢視原尺寸圖檔

請另存圖片檢視原尺寸圖檔

請另存圖片檢視原尺寸圖檔

請另存圖片檢視原尺寸圖檔
作者: 紀布德 < > 發表時間: 2024-01-19
一般而言,對於人、事、物有違失的,可予以指正或批判,但切莫無中生有,更不可無事生非,過著這種生活或在這樣的日子裡,是很辛苦的,不是嗎?
前幾天,劉明康先生也在馬資綱相勸不宜「無中生有」,切莫當耳邊風,當知,凡事皆有因果的,不可不信?

林金官 112 01 19
作者: 原來是這樣 < > 發表時間: 2024-01-20
請另存圖片檢視原尺寸圖檔
第1頁 (共1頁)
服務條款      內容政策      隱私權聲明      著作權聲明       刊登廣告       站長信箱      副站長信箱      副站長kingfisher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