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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一個真實的亂來瞎搞調解案例 | |
作者: 吳軾子 < > | 發表時間: 2023-06-27 |
馬祖的訴願委會委員任命違法,委員們幾乎是100%的以官方立場自居,視訴願民眾為刁民,完全違背訴委應秉公平,公正,中立,客觀的精神,難怪民眾訴願俱遭駁回。 另外一個是土地糾紛的調處委員會,和鄉鎮公所調解委員們,沒有一個具有法律專業背景。而且,都不是德高望重清流之士,徒具虛名的假仕紳名流。不信,你去看看上述的委員名單中,有哪一位是會讓你心服口服,甘願接受他們的調處?如此低素質,低水準的調處,損害的是申請調處民眾的合法權益,卻只能幹醮在心裡,莫可奈何! 舉一個最近真實的案例,是一件南竿鄉調解委員會對傷害案件調解的摘要: 調解委員:某某先生,你要怎麼賠償對方? 傷害被告:賠他3萬元醫療費。 被害人:太少了,我要30萬。 調委:這樣好啦,15萬元,怎麼樣? 被告,被害人,均緘默不語...... 調委:既然你們都沒意見,那就定了賠15萬。 被告,被害人:仍緘默不語...... 調委:那要怎麼付錢呢? 被害人:一次全部給我。 被告:我沒辦法,每個月5千。 調委:5千?要付到猴年馬月,每個月1萬,怎麼樣? 被告:我付不出來。 調委:付不出來,自己想辦法,就這麼定了。 被告在給付一個月後,就付不出錢來,最後只好讓原來的司法程序繼續進行。換句話說,兩個人都被調解委員會給耍了,白調了。 整個調解過程,並沒有讓雙方當事人充分的陳述意見,也沒有爰引民法有關損害賠償的相關規定予以釋明。完全是調解委員會片面主導的自作主張,根本不考量調解結果是否符合法律規定,及公平衡理原則,也根本不管調解結果結束後,被告是否有能力履行等問題...... 這麼粗糙馬虎的調解,不但違背程序正義,連實質正義也蔑視。原因出在調解委員諸公諸婆們,都是法盲,毫無半點法律常識,也罔顧人情世故。完全自以為是,自我感覺良好的姿意妄為。這叫調解嗎?這根本就是強人所難的亂來瞎搞,你看得下去嗎? 看了上開案例後,你覺得我們馬祖的各種調處,調解委員會,是不是該全部重新檢討,重新遴選一些具有法律專業背景,民間意見領袖,公平正義人士,來擔任比較妥適呢! 吳軾子 2023-06-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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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語畢!哄堂大笑。 < > | 發表時間: 2023-06-27 |
強力推薦吳老師! 雖然吳老師沒有律師執照,但是其「法律專業背景」 是有目共睹無庸置疑的!一枝穿雲箭,民刑訴狀來相 見!更勝具有律師執照者! 偉大的吳老師身為更生黨黨主席,一個人的意見也是 意見,自己做自己的領袖!正所謂高手在民間,足見 稱其為「民間意見領袖」絕對當之無愧, 吳老師親身見證過國家刑法之「公平正義」,讀者如 果跟我一樣是吳老師的忠實粉絲肯定也知道這就是他 創辦更生黨的初衷,嚐過公平正義,才能彰顯公平正 義! 建議各調解委員會張開你們雪亮的雙眼!速速將聘書擬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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