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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從劉德全事件,看人性的醜陋與邪惡 | |
作者: 吳軾子 < > | 發表時間: 2021-02-26 |
劉德全的案件,照刑事訴訟最高原則的「無罪推定論」,在尚未經最高法院三審定讞前,任何人都不得遽下定論,說他是有罪的。你可以對這個案件表示自己的看法,但不能未審先判的說三道四,給司法一個純淨的審判空間。 柏楊寫過一部書「醜陋的中國人」,我也要撰文一篇,名為「冷漠的馬祖人」。見到有人好,就酸言酸語,冷諷熱嘲。見到人倒楣,就幸災樂禍,落井下石。對待有才華的人,總是忌妒大於尊敬。對待得志的小人,卻是巴結多於鄙視。 姑且不談劉德全案情,以他過去從事公職近40年,表現傑出,勇於任事,盡忠職守,執行力強,深得歷任縣長賞識,才會拔擢重用他。這是無可否認有目共睹的事實,難道不是嗎? 再講劉德全的為人,有情有義,助人無數,不曾愧對任何一個朋友,這也是客觀不容抹煞的事實。今天他出事了,過去的朋友們呢?一個個不是避之唯恐不及,或是放馬後炮,在私下聊天或群組平台上,裝作一副道貌岸然狀,講什麼早知今日,何必當初呢?咎由自取活該啦!讓人不勝唏噓! 里有殯,不巷歌。友有難,應挺身。這是做人的最基本原則,也是友情的最底線,更是為人處事的最起碼道義。何況,劉德全家小目前都被收押中,其他家人必定驚慌失措,痛苦無助,我們應給予及時的幫助與安慰,而不是一副自以為正人君子的指責他,抨擊他,不是嗎? 人非聖賢,孰能無過?連模範生的馬英九總統,也曾因案被判刑。何況你我?有哪一個人敢對天發誓,說我這一輩子,從來不曾做過一件不法或虧良暗室之事。否則.....你敢嗎?不要裝聖人,裝高貴,你只是運氣好,還沒有被發現而已,不是嗎?請參閱新約聖經(約翰福音)第八章第七節。 文末,求慈愛的 神 澆灌劉德全的聖靈,勇敢誠實的面對本件官司,有罪就趕快認罪,爭取交保。如果真的問心無愧,就堅定的挺下去。趁此落難之際,看清那些過去跟你稱兄道弟的貨色們,如今安在哉?祝你平安,健康,多多保重身體,好好妥善審慎區處本件訴訟吧! 吳軾子 2021年元宵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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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安德森 < > | 發表時間: 2021-02-26 |
在尚未經最高法院三審定讞前,任何人都不得遽下定論,說他是有罪的。 說得真好!!! 不過,事情爆發第一天馬資網首頁就搶先刊出嫌疑人的大頭照,你緊接著指名道姓??? 幾天前你還在震天價響的說要捍衛個人隱私與名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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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趣味大師 < > | 發表時間: 2021-02-26 |
無風不起浪~ | |
作者: 隱 < > | 發表時間: 2021-02-26 |
浪起來~趣味大師 wro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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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尉遲 < > | 發表時間: 2021-02-26 |
這世界還有是非嗎??又一位存在平行時空。吳軾子 wro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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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馬資網政治評論員 < > | 發表時間: 2021-02-26 |
檢方指出涉嫌洩漏標案、索賄等等只要能清清楚楚解釋檢方取得的資料,司法不會污人清白的。 | |
作者: 風起長林 < > | 發表時間: 2021-02-26 |
既然進入司法程序,就讓司法去處理吧,吳先生既然情義相挺,又何必藉此事件撰文突顯您個人的道德情操呢?本來這種事情無論是否事實,當事人都希望低調的面對,你這不是幫他反而是害他,你的心態又與那位喜歡出風頭的假馬祖網紅蘇XX有什麼差別呢?希望一切回歸司法,網友們也無需討論,靜待司法調查吧! | |
作者: 雨都 < > | 發表時間: 2021-02-26 |
說實話 這個地方某某某拿了多少錢、發包又固定收多少回扣、誰誰誰又出錢請人家回來投票 這邊的人有誰不知道嗎?我看全世界都知道只有司法機關不知道吧? 說穿了就是有沒有人要故意蒐集證據弄你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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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馬乙己 < > | 發表時間: 2021-02-26 |
至少檢方查出有人涉貪了,應該給檢調掌聲,好奇這次開議議員們對這件涉貪案會不會有什麼表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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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馬祖冬天幹西囉 < > | 發表時間: 2021-02-27 |
吳軾子 wrote: 吳老師,我只看到要不是你這麼“有情有義”的開先例在馬祖開講把人家名字點出來,說三道四,才惹來別人跟進,否則馬祖鄉親也就私下議論,還沒馬網上追殺打落水者,畢竟也知道不管結果怎樣,新聞曝光總是馬祖自己的“家醜事”. 你倒是利用此事消費了事主,還趁機挑起家屬與事主對鄉人的怨懟,何比呢?發生這種馬祖大事,要人家不會議論才是矯情,何必以此來彰顯你自己多有道德修養?你私下沒議論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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