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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計程車的,你何時才能長進?!
作者: 大風 < > 發表時間: 2016-01-03
1985年,柏陽先生有本書,極為暢銷。在華人世界裡,曾經引起了廣大的轟動和迴響。其書名,叫「醜陋的中國人」。凡讀過該書的人,莫不被其內容所震撼,且多會反思一己的言行作為,是否亦有書中所指的諸般種種。
此書,對一個向來把「不好、不良」的作為言行,視以為常甚或以為傲的民族來說,不啻是記當頭棒喝。

馬祖人交通大躍進的年代,是始於北竿機場啟用的民國83年。此讓馬祖的祖、父、孫、子數代歷盡海上顛簸苦澀的老鄉們,終於有了個可以得到起碼「尊嚴」的交通工具,往來於台灣馬祖之間。雖然,大家都必須付出較過往「免費」的情況下,以甚多的經濟負擔來替換。但已然讓大家開始有了幾近完全自主的旅行便利性和自由暢快性。

只是,那時節裡最令人不滿的,莫非是從白沙港口到機場的這一段,絕大部分北竿以外的鄉親或其他各界的朋友,必須捨棄不了的計程車。「車速飛快,車資亂收」,搞得咱自常謂是「好山好水好人心」的馬祖太不美麗!

民國92年,南竿場啟用了。奔跑於機場與島上各村和各營區間的計程車,也曾是一個「亂」字形容:「車速飛快,車資亂收」。居然一個樣的,似北竿那「黃金十年」時期般,沒變!
時代進步了,但某些人的作為和心態,依舊未變;而且是馬祖觀光品質提昇中甚是重要一環的計程車,其中卻照樣存有若干「不肖之徒」。這個令人詬病話題,不時地出現在「馬祖資訊網」和「馬祖日報」版面上,短時間內也曾收到了些許效果;現在,顯然少見聞於網路報端上…

但教人不堪的,2016年元旦方過了二日,這樣的「無良司機」又故態復萌,胡亂坑殺在地小朋友!敢問:福沃港到馬祖高中校門口,一趟計程車資多少錢?200塊,可以嗎!?這不是坑殺,是什麼!?

這個開計程車的,你何時才能長進!?別為區區100塊的超收,毀了人格,滅了名聲。馬祖人殺馬祖人,你也太超過了;若是外地人,你不會獅子大開口,更加昧良心的欺矇、詐騙?!

柏陽說:「我們的醜陋,是在於我們不知道自己的醜陋。」這個開計程車的,你真是個:醜陋的馬祖人!
作者: 出人頭地 < > 發表時間: 2016-01-03
<
計程車司機多拿或多撿到100元
以前大陸歌都有唱:
我在馬路邊撿到一分錢 ,都要交到警察叔叔手裡邊.

總,妹給 噢啦...
(怎?忘記?)

為了多收100元.
計程車手法跟詐騙手法沒兩樣
福州話諺語:貪別人的馬,失自己的牛.
得不償失啊
光棍設局詐騙,是很可惡,抓到依法狠狠懲處。
搭計程車被詐騙100元。
依璋提醒大家,新聞媒體不斷揭露犯罪份子各種的詐騙手法,一而再,再而三,提醒市民要提高警覺。
作者: 芷彤 < > 發表時間: 2016-01-03
對車資有爭議,你有心要追到底那就去報案阿 。

因為賺錢不易市場的機制適者生存 ,大者恆大, 有必要這樣嗎?只會讓人對馬祖小黃這個職業反感,也有正派的司機。
作者: 連江監理站 < > 發表時間: 2016-01-03
只要是不使用計費器收費,任意喊價攬客或漫天要價,不管是否有收費之事實,都已違反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9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依公路法第77條第1項舉發,處罰新台幣9000元以上90000元以下罰鍰。

計程車在其營業區域內搭載分散的旅客,收取車資,仍應按照其計費器顯示車資由乘坐之旅客分攤,如經查獲不按計程車計費器收費,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6條第4款規定處罰新台幣9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

檢舉電話如下:交通部公路總局台北市區監理所連江監理站:22694、連江縣政府交通局:22408或22340、連江縣計程車工會:22705。

請勇於檢舉不法之計程車駕駛
作者: 山隴原住民 < > 發表時間: 2016-01-04
請老師向這位司機的把多收的一百元討回來,這是原則問題,福澳到山隴公訂價是一百元,怎麼可以超收?這位無良司機以後記住不要再搭他的車!!
作者: 大風 < > 發表時間: 2016-01-04
105年1月3日星期天下午17:15,二位家住北竿的學生,在校門口適巧碰到某我;當下,怒氣沖沖地說:XXX的,搭計程車福澳到學校給我要200塊!太過份了!…多收的理由,竟然是因為要「爬坡」上福澳嶺!
這許多家住北竿的學生們,經常於每週休二日如此叫車往來,什麼行情價碼,了然於心。這回,遇到惡人,遭了坑殺。問學生車號,答說:氣惱之下,忘了記它…。

不過,這個醜陋的計程車司機,要注意有2隻「全天候」的高靈敏感應的攝影機,早已把你的車子影像,完全錄了下來。其一,是馬祖高中校門口自設的,解析度超強,一草一木,皆逃不了;另個是警察局布在學校舊大門右邊圍牆頭的(直對著《郁軒西點蛋糕專賣店》前的馬路三叉口);要揪出你,豈不易如反掌?!勸你及早把超收的100塊,奉還給學生;且莫再扮粒壞盡了「馬祖計程車同業」聲譽的老鼠屎!
作者: 米缸 < > 發表時間: 2016-01-04
借標題一問:
請問福澳港到山隴到底計程車費多少?
每個禮拜幾乎都從福澳坐車到山隴,
我都透漏已經在這邊工作好多年,但計程車司機還是收我120元,
除非在車上跟友人聊天講到我是純正的馬祖人,
最後車資才收100元,
請問到底是120元還是100元呢!?
我已經付120元大概有十次以上囉...
作者: 牛角仔 < > 發表時間: 2016-01-04
前二星期台灣來二位客人
真實版在地區上演

請問--從福沃168卡拉OK到清水
再到山隴
有二位朋友要送
計程車費收二段費(沒照錶)
總計400元
請問各位大大
合理嗎?

貴客問我
我啞口無言!
作者: 山隴原住民 < > 發表時間: 2016-01-04
樓上這種行程,最多只能收300元,建議大家上車前先"議價",因為本縣行政權力不彰,無法強迫計程車按錶收費,只能事先講好價格再上車,以避免無謂的爭議!
作者: admin < > 發表時間: 2016-01-05
地區再傳不肖計程車漫天喊價超收費--2016-01-05 馬祖日報

 【記者馮紹夫報導】馬祖地區再傳計程車漫天喊價!2名馬中學生從福澳碼頭搭計程車到馬祖高中竟被收車資200元,遠超出正常車資,讓馬祖計程車收費問題再次引起民眾討論。連江縣計程車駕駛員職業工會表示,已經查出是哪位駕駛不遵守規定並向監理站提出檢舉,計程車工會全力維護地區民眾、遊客權益,並維護連江縣計程車業者聲譽,同時希望民眾勇於檢舉不法計程車業者,讓這些不法份子收斂,共同建構合理的計程車消費環境。

 針對地區計程車業者漫天喊價收費,馬祖高中圖書館主任陳天興在網路上重砲開轟,要求地區不肖計程車駕駛收斂,不要破壞馬祖辛苦建立的觀光名聲。陳天興說,這2位馬祖籍高中生對地區計程車收費了然於心,居然還敢漫天喊價,其理由「要爬坡上福澳嶺」更是貽笑大方。陳天興說,計程車是馬祖觀光重要的一環,早期的收費亂象在各方協調下至今已有所改善,但仍有少數不肖駕駛不遵守規定,也讓馬祖觀光品質蒙塵。

 連江縣計程車駕駛員職業工會理事長陳建民表示,連江縣計程車依照規定皆需要跳表收費,計費器起跳金額為100元,早已行之有年,但許多計程車業者為了貪圖方便或自身利益會選擇不跳表收費,這些都已違反法律,民眾對違反規定的駕駛要勇於提出檢舉,民眾若只是嫌麻煩摸摸鼻子就算了,這樣的情況永遠不會改善,還讓其他計程車駕駛跟著挨罵,這樣對他們並不公平,馬祖還是有很多良心計程車駕駛。

 連江縣監理站表示,計程車在其營業區域內搭載分散的旅客,收取車資,仍應按照其計費器顯示車資由乘坐之旅客分攤,如經查獲不按計程車計費器收費,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6條第4款規定處罰新台幣9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計程車只要是不使用計費器收費,任意喊價攬客或漫天要價,不管是否有收費之事實,都已違反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9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依公路法第77條第1項舉發,處罰新台幣9000元以上90000元以下罰鍰。檢舉電話:交通部公路總局台北市區監理所連江監理站22694、連江縣政府交通局22408或22340、連江縣計程車工會22705。鼓勵民眾勇於檢舉不法計程車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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