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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南竿至東引夏季航班招標爭議 | |
作者: 祝您幸福 < > | 發表時間: 2010-07-07 |
2010-07-07 馬祖日報 南竿至東引夏季航班招標爭議 縣長:結合限制性招標、準用最有利標精神,評選優勝廠商 【記者邱竟瑋�南竿報導】南竿至東引夏季航線的交通船招標引起爭議,縣長楊綏生昨天說,網路上所說的價格標並非事實,而是結合了限制性招標與準用最有利標的精神,依政府採購法辦理,用「評分計價」來評選優勝的廠商,儘可能減少人為的干預。 南竿至東引夏季航線六月起跑,縣府交通局先用緊急採購的方式委由「馬祖之星」代航,之後才展開正式的招標程序,結果七月一日起至九月三十日的航行由大和航業得標。 縣長楊綏生昨天在全縣教師研習會中表示,網路所說的「價格標」並非事實,應該是結合限制性招標與準用最有利標的精神,依政府採購法辦理,「品質單價」的方式評選得標業者,重點在於減少過程中的人為干預。 承辦這次招標的連江航業則說,是依照政府採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九款「專業服務、技術服務或資訊服務,經客觀評選優勝者」辦理限制性招標,並且依工程會頒定的「最有利標作業手冊」來準用最有利標。 而所謂的「品質單價」,依「最有利標作業手冊」,其實應該叫做「評分單價法」,連江航業技術員陳雲雨說,是以投標的單價除以總評分,而評分的標準依作業規定包括了:總噸位(占百分之四十五,以八十噸為基準)、航行速度(占百分之二十,以二十節為基準)、船齡(占百分之十,兩年以內者為十分,每增加一年減一分),穩定裝置(占百分之十五),有穩定翼或倒T俯舵之一者為基準十分,兩種皆有者十五分;綜合評比則占百分之十,由評選委員就船隻的性能、經營管理與客服給予評分。 據了解,威通海運的「馬祖之星」其實在評選的標準都佔有優勢,不過每一趟的報價不如大和航業低,大和所提出的價位為每趟一萬六千元,威通海運為六萬六千元。 連江航業指出,會督促得標廠商依據合約執行東引-南竿輸運任務,絕對會保護旅客的權益。而有關後續的夏季航線招標,楊綏生說,應朝向兩百噸以上船隻,一年前依法公告的方式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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