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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東引火砲射擊意外 2人後送三總 (自由時報) | |
作者: 祝您幸福 < > | 發表時間: 2009-12-10 |
迫砲不發彈 砲手卻自行排除 〔記者許紹軒�台北報導〕軍方東引指揮部昨天進行代號聯信操演的火砲檢驗射擊,不料一門一二○迫砲發生砲彈投入砲管卻沒發射的狀況,砲手鄧雨軒與孫誠志等二人在處理時,砲彈突然發射,導致鄧左手掌開放性骨折,孫的右手肘斷裂,二人已由空軍海鷗直升機後送回三軍總醫院救治。 一位退伍的一二○迫砲砲長質疑,依標準作業程序,迫砲發生不發彈狀況時,應該要叫未爆彈處理小組來處理,怎麼會讓裝備不足的迫砲組人員自行排除故障?是否太過輕率?下令砲手排除故障的砲長要負最大責任。 1人手掌骨折 1人手肘斷裂 陸軍政戰主任鄭瑞堅表示,經三總全力救治,二人均無生命危險,陸軍副司令廖鐵鳴已率領專案小組前往東引調查,陸軍司令部對這項意外造成官兵受傷,對國人表達歉意。 一位退伍老兵說,一般火砲是後膛裝彈,迫擊砲是從前膛裝彈,因此如果發生不發彈,砲彈等於直接卡在砲管底部,此時砲彈為備炸狀態,非常不穩定,砲彈突然發射算是運氣好的,最壞的情況是砲彈直接在砲管內爆炸(膛炸),一定會造成慘重傷亡。 老兵表示,就是因為迫擊砲不發彈不易取出,一旦發生狀況,所有人應該要就地掩蔽,然後由砲長跟裝填手確定砲彈仍在砲管內,再由有專業裝備的未爆彈處理小組處理,「絕不可以叫兵去把砲彈從砲管內倒出來,或是用手伸進去拿,這些都是大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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