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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東引中柱港突堤碼頭劃分界線 中心線外側為商港、內側為漁港 | |
作者: 祝您幸福 < > | 發表時間: 2008-12-27 |
2008-12-27 馬祖日報 連江縣政府交通局、建設局等單位會同縣議員、鄉公所會勘東引中柱港新建突堤,協調漁港、商港的界線劃分。(圖�文:陳其敏) 【本報訊】針對東引中柱港新建碼頭的功能區分與業務隸屬問題,連江縣政府交通局、建設局、工務局與港務處等單位昨天進行會勘後,達成突堤中線以外(南)劃分商港,中線以內為漁港的共識。並建議商、漁港的維護管理工作委託港務處(站)辦理。 交通局長劉德全表示,漁港是不收費,但是商港是一定要收費的,目前突堤碼頭內已經作為漁船停泊區,突堤外側則視作為中柱商港的備用船席。漁船碼頭與商港的主管機關又分別隸屬建設局、交通局及港務處,所以中柱港新建碼頭還是必須區隔出漁船與商港的界線,俾使財產管理、港埠作業有遵循的原則。 參與會勘的人員有縣議員張永江、交通局長劉德全、鄉長馮印樂、鄉公所秘書林光東、建設局漁業課長劉剛、工務局土木課彭守勤、港務處東引站長陳玉生等人。 經會勘協調後,達成以突堤碼頭的中心為界線,外側是商港,內側為漁港,漁船加油站所在的道路亦比照劃分,也就是說海埔新生地這區塊是屬於商港用地。 劉德全表示,東引中柱港腹地並不大,使用情況比其它地方單純,所以在維護管理上也相對比較簡單容易;唯目前整個港區實際的管理單位是港務處,所以將漁船碼頭就近委由東引港務站管理維護,是比較符合效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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