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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東引鄉 97年度「愛在東引 海、山、鷗翔伴我倆拍婚紗」 | |
作者: 祝您幸福 < > | 發表時間: 2008-06-03 |
連江縣東引鄉公所 97年度「愛在東引 海、山、鷗翔、伴我倆拍婚妙」活動計畫 以東引自然美景、人文特色為場景,鼓勵新人來東引拍攝婚紗,創造另類旅遊空間,推廣行銷東引地區觀光。 一、實施期間及報名地點方式: 1.自即日起至97年9月30日止。(請以郵寄方式寄達,收件日以郵戳為憑) 2.報名方式:依附件申請報名表及相關文件填寫寄達本所。 贊助項目: 本活動之輔助經費僅開放予前5對報名申請者,由連江縣東引鄉公所送出「幸福禮金」新台幣20,000元的婚紗補助款。(含交通膳宿拍攝等費用) 3.聯絡人員:財經課彭維增課長 0836-77298分機32 二、申請應備文件 1.申請報名表填寫。 2.身份證正反正影本乙份。 3.與婚紗公司拍攝合約(無者免附)。 4.拍攝流程。 三、執行流程 1.申請報名表填寫報名寄達本所。 2.經本所通知確認名單。 3.東引婚紗拍攝行程。 4.檢附相關文件辦理核銷。 四、核銷流程 1.提送於東引拍攝之婚紗作品(四張jpg格式之1MB電子圖檔) 2.具下列原則之一或合計超過20,000元以上之收據核銷: (1)旅行社及相關人員交通、膳宿等開銷費收據。 (2)旅行社統籌辦理代收轉付收據。 (3)婚紗公司統籌辦理之收據。 3.前項交通膳宿單據須為東引地區商家所開列(本鄉對外海空運交通費除外)。 五、其他事項: 1.由連江縣東引鄉公所獎助新人所提供婚紗照,本所有使用、發表各種平面或電子媒體報導權利,不另給酬。 2.參加活動新人如有不實填報,連江縣東引鄉公所將取消獎助。 3.本案活動得與其他機關之同質輔助活動共同適用,惟仍須有本鄉婚紗拍攝實質行程,並適用前揭核銷流程。 4.如有未盡事宜,連江縣東引鄉公所得隨時修訂。 連江縣東引鄉公所 97年度「愛在東引 海、山、鷗翔伴我倆拍婚紗」活動申請表matsu-529b2c4928789cfef742cc26cd7c57bf.doc 連江縣東引鄉公所 97年度「愛在東引 海、山、鷗翔伴我倆拍婚紗」活動計畫 matsu-3292ef395b735581996a74913d25f253.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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