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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討論!!妳和妳老公(男友)的$如何儲蓄與之配
作者: 布小姐 < > 發表時間: 2008-09-04
xiczy:
之前我也是這麼想的壓
但是現在我們再存共同基金
要在誰名下在爭吵
現在都瞧好
我們另外開一個銀行戶頭
登記在他名下
但本子&提款卡都是由我保管
我只能這樣最大的讓步
$必須都經過我的手我的眼
因為我們在一起工作
才這麼不好分

或許你以後也會出現這樣的問題啦
你可以先跟妳男友討論嚕!!

以後還有買房買車要登記誰那
我想還要再溝通一次嚕
但這次我也不可能讓步拉



xiczy wrote:
現在我還沒有遇到這樣的問題耶~~~
不過我想自己的錢還是自己保管就好!!!
所以我希望以後大家賺的錢都分開自己理財就好
如果要一起存錢的話 再開個共同的戶頭~
每個月存共同的錢進去!要花的話也可以從裡面拿~
至於之外的 當然就是自己的阿~
雖然我這樣想是很美好啦~不過誰知道哩!!
說不一定到時候又會出什麼問題~~~
作者: 布小姐 < > 發表時間: 2008-09-04
阿虫虫 :
真的這個問題都是遲早的事
以前是一個人
現在是兩個人
以後是三人以上過生活
等等∼∼∼∼

現在我就遇到拉進入兩人
又是在一起工作

當然大家都不會為$讓步的
只是每天做生意做到很晚
收攤玩快速洗澡睡覺或是各忙各的(他打他的電動我完我的電腦)
就這樣到達發薪水
他媽以為都放入他郵局
就這樣我發了脾氣
但也因這樣
我是不好惹的
對於不公平的事或是沒經過我的同意擅自做決定
我真的會生氣我會翻臉
因為這樣真的很不尊重我的權利
現在我們都談好啦
希望不要有下一次這樣擅作主張
不然照樣翻臉翻桌∼∼

你也可以先跟妳男友探討這個問題
如將來有計畫要結婚或有什麼未來等等
先談好不要到時橋不定
為$的是傷感情!!!
我也學會這次經驗他也得到教訓


阿虫虫 wrote:
我目前還沒遇到這種問題耶
不過我覺得這問題是大家都有機會遇到的

我覺得$$這種事
一定要說清楚 不能讓步 或是讓自己吃虧
畢竟那是你自己辛苦鑽來的$
怎麼可以混在一起談呢

而且女生身邊一定要有$$
這樣才有保障

不要因為這件事
跟你家的吵的那麼嚴重
畢竟四年感情 是很長的耶
要把你的想法跟他說
大家好好的把話說開來
這樣才不會起爭執

加油歐~~
作者: 布小姐 < > 發表時間: 2008-09-04
padouva :

我男友已經退伍了啦!!!

"我想他媽媽或許真的把你當自己人了~所以才一起匯~"
我也想因該也是這樣
我相信他媽媽不是故意的
經過這件事後
拜託什麼事先跟我討論再說
最討驗擅自主張做決定
畢竟這件事很大OK

真的談錢傷感情拉
現在我們還沒結婚才會吵這麼兇
真的結婚我想不會這麼擔心沒保障
因為未來來有很多可以在我名下的東西壓
如房子車子不動產動產之類的嚕

女人還是真要放聰明嚕
懂得察言觀色
畢竟是嫁入人家的人!!




padouva wrote:
親愛的小布~
我想他媽媽或許真的把你當自己人了~所以才一起匯~
也不知道這樣會造成你們兩個這大的困擾~
~~~~以上也只是人性本善的安慰與猜測~~~~~~
把錢混在一起真的很不好~~更何況這也是北鼻當兵的薪資戶~
很大成分就是妳的錢就是他的錢了~~~
他愛在外島領多少錢就花多少錢~完全沒有你的份~
你也要過活耶~~怎麼會這樣耍笨的媽媽
難不成有兩張提款卡哦~

總覺得這事可大可小~或許你可以跟你家北鼻談~
如果你家北鼻有考量到你的感受,
或許他在當兵這段時間,應該把郵局提款卡給你使用
你需要用錢的機會比他多太多了~再者你或許也需要寄東西給北鼻~~
除非你這繼承50年老店的月薪沒有比他領老百姓的錢多
不論怎樣~
我覺得只要你北鼻相信你,這是一種〝沉斧很深〞的測探方式。
不成功~就攤開討論你每個月薪水到他了~誰養你~~~

那北鼻沒錢怎麼領錢?
我家北鼻的做法是,把郵局提款卡給我,然後他再去匯豐辦Direct(轉帳、領錢都不用手續費)金融卡,
我每月匯他要的薪水給他,剩下的就存著~我也不會去動~~
我買給他的日用品還有電話費等等,我都先出~
一年後~拿著電話帳單扣該扣的或如果也不care之前花費怎算(電話費反正我有帳單明細,都知道他打給誰,打給我還是佔最多),
那就當甜蜜金一起花掉了~
剩下的,就一起拿去當退伍的畢業旅行金一次花光光....
(畢竟一退伍還沒賺錢,口袋空空也沒有辦法出國玩,
彌補我們這阿兵妹一年站崗的辛勞,我想北鼻一定同意把這筆錢一部分花在陪我們出國玩)

談錢傷感情~錢再賺就有~~最重要雙方要有無私的心面對,
才能建立彼此的信任,有了信任,要來分還是合,都不難啦!
作者: 布小姐 < > 發表時間: 2008-09-04
angela_lin :
我工作也有4。5年嚕
但老是賺個兩萬左右
根本不夠
因為一萬必須寄回家補貼家用
剩餘花都花不夠了哪來的存
認識我男友就知道他做再做生意
當然得他是長子
最先有繼承權
我也一直說我不要做
但又看到我的荷包一直都是這樣
因為是老店老顧客很多生意也很好
是比上班族辛苦一點但是薪水是翻2。3倍
以後接手就是我們在經營當然的就更多
這麼好康他爸媽一直叫我們接嚕
我是有先體會過去在體會現在的生活
我是還蠻喜歡一起工作
因為可以互相照顧
我們已經同居4年了
天天在一起習慣嚕∼∼
說真的冷戰不會超過3小時
因為他都會忘記剛剛的是先跟我嘻嘻哈哈

你家狗狗家裡是做什麼生意的壓!!
他將來也會接手嗎??
那你不跟隨
要出去找工作嗎??

其實很多事都要自己慢慢體會八
因為我之前的想法已跟你一樣
但日子久了去慢慢分析八
其實還是有好處的!!
當老闆就不能偷懶拉!!

angela_lin wrote:
我目前也沒遇過這樣的問題..
我國中開始我媽咪就把郵局本交給我了..
所以自由花慣了..
我沒辦法忍受別人支配我的錢..
除非他要幫我付錢..
那聽他的我還可以接受但是要看情況..
我家寶貝的錢都在我身上..
除非必要我也不會去花他的錢..
我絕得錢還是要分開..
都還沒結婚這樣有點over..
女人身上還是要存一些私房錢..
雖然或許你家寶貝的媽咪出自善意..
但是我想還有溝通空間..
不要為了這種事吵架分手..
大不了自己出去上班工作..
-----------------------------------------
之前我朋友也都跟我說..
你為何不去狗狗家上班..
說真的我真的連想都沒想過..
兩個人在一起上班很容易有口角或不合..
會把那些熱情都磨掉..
我寧願自己出去上班或讓他養..
也不想一起共事..
而且這樣每天都要跟他家人在一起..
雖然他家人對我超好沒話說..
他媽咪還會問我錢夠不夠用..
但是我還是堅持~人還是要有距離比較美~這理論..
以防萬一不和..
作者: Genny媽咪 < > 發表時間: 2008-09-04
Dear 布小姐:

我覺得妳未來的婆婆應該是認定妳們是一家人了..所以才把薪水一起匯到妳男友的戶頭(這是妳們共同支配的戶頭嗎)..

我想妳可以和男友溝通好..全部的薪水有多少比例留在共同支配的戶頭..當作買車、買房、處理共同事務的基金..剩下部分的就歸屬各人所有..可以寄給家人、也可以買自己喜歡的東西或做自己想做的事..

我也是主張女人一定要經濟自主..一方面在婚姻中會給自己堅強的信心..另一方面也是對自己最大的保障~

我和我家老公的金錢分配大致如下~

老公每個月的薪水有1/3給我當家用..1/3他自己用(油錢、車子花費、他個人的保險、應酬跟嗜好花費.)..1/3則是他們要預存的退職金及幫他弟弟還貸款(他幫弟弟當保人..結果弟弟耍賴..不過下不為例了)

不過老公給我的1/3(大約25,000)並不夠家用..我們每個月所有的支出大概要7萬多..剩下的就由我來貼..我們也溝通好等小孩大一些、並幫他弟弟清償完債務後..再來重新分配$$..

其實我的收入比老公多..所以既使當月的支出較多..但每個月跟他拿了那1/3後就不會再跟他拿錢了..不過也因為我是做生意..收入非固定...所以我很嚴格要求自己的花費一定要在能力範圍內..絕不可因為買了某個東西..而感到經濟的壓力..

布小姐..好好跟男友溝通喔..畢竟這在婚姻中是一件重要的事..溝通後先理出一個規則來..不要讓$$成為婚姻的絆腳石喔!加油加油加油
作者: Shido < > 發表時間: 2008-09-04
還好你的事情能有溝通、解決,
對阿面對結婚共組家庭是應該要這樣,
什麼事都要說好,
可不能隨便後悔的...

我也不喜歡用錢讓第三人知道,
尤其是把拔馬麻,
因為他們不喜歡我亂花錢,
這樣買東西都好拘束,
尤其我現在不在台灣,
但是會常想給我家狗寶貝買東買西,
或是為自己買東西要轉帳,
就要放一張提款卡給我媽,
這樣平時要買東西就請他去領請他轉帳...(不得已)

我們的共同基金是在我的名下,
不過只是我有多餘不用的帳戶啦!

以前我家咚兒身上有多少摳摳我都瞭若指掌...
而我也是個愛花鬼,
曾經花到光光,
快窮死的時候咚兒竟拿出一筆(小)錢給我,
我都快感動死了,
原來我每花800.900元他就把1000元找的100.200元偷偷存起來,
自此,我才發現原來對方偷藏私房錢的好處,
也發現原來我不會管錢...

現在當兵他的薪水我就不會過問,
畢竟那是他的血汗錢,
所以漸漸的我們就各自有各自的私房錢,
只不過有多少對方應該多少都清楚,
(這好像就不是私房錢了...)

布小姐 wrote:
Shido:
我也不知他媽媽是存什麼心態
但我都相信他媽媽是無意的
這關係到我們將來
我也表明我們的錢不需要經過第三手第三眼知道
那你們共同的基金是存誰名下???
也很順利橋定嗎???

可能我太會花錢了
我比較會享受八
所以大家一致認同錢由我男友保管
我男友也說要什麼跟他說
他也知道女人想買的東西太多了
只是他必須過濾一下
他來掌控也好
我也不必麻煩
我更省事
私房錢我們都說好
誰偷藏抓到充公並加處罰

要進入到結婚這個階段
還真多事情要先說好
這已經不是在談戀愛階段
對未來著想對我們倆的家庭著想
作者: 熊熊麥 < > 發表時間: 2008-09-04
親愛的布小姐:
未來的事情真的很難說,小的覺得您還是不要在男朋友他們家工作比較好,說一些不中聽的話,未來會不會結婚的事情沒有人可以給真正的保證,如果不會結婚或是鬧到要分手的境界,您第一個失去的是情人,第二個失去的是工作,雖然外面工作兩萬多,但是尼有除了男友以外的生活範圍還有新朋友,小的家裏也有做生意,除了認識的是客人還是客人,所依選擇在外工作。
如果真的要在老店幫忙,我覺得最好是以真正媳婦的身份比較恰當,也不會被員工說帶了黃馬褂。
作者: 光子 < > 發表時間: 2008-09-05
認同他媽媽已把你當一家人,才會將薪水匯在一個戶頭的作法,
但個人建議,那個郵局帳戶請自己保管(由男友向媽媽要回來,
理由可以說:該開始自己學著控制收支了!請媽媽放心轉交)

在婚前,我已經和老公達成共識並試行了一年
所有帳本都歸我管理,他領每月零用錢
另外投資基金股票等,也都是買我的名字
我會告訴他目前資產狀況
他也會提供我一些他的朋友同事的理財經驗
兩人一起存,存得比較快!(努力邁向兩桶金!!)

所以強烈建議你,
若與男友有結婚打算,請先將錢的事情講好
請長輩不要插手,但可以給意見

祝福你~

by 4月新嫁娘的光子
作者: 淳&銘 < > 發表時間: 2008-09-09
我和哈尼的錢也是各自管各自的
因為畢竟還沒結婚阿
所以也不會有什麼共同基金或是結婚基金
因為未來還是有變數在的
我自己知道我不會兵變
但未來誰知道呢???
人家訂了婚都可以分手了更何況還只是男女朋友
我們女人要多愛自己一點~有時候真的耀位自己爭取一些原本屬於自己的權利和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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