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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討論!!妳和妳老公(男友)的$如何儲蓄與之配 | |
作者: 布小姐 < > | 發表時間: 2008-09-04 |
xiczy: 之前我也是這麼想的壓 但是現在我們再存共同基金 要在誰名下在爭吵 現在都瞧好 我們另外開一個銀行戶頭 登記在他名下 但本子&提款卡都是由我保管 我只能這樣最大的讓步 $必須都經過我的手我的眼 因為我們在一起工作 才這麼不好分 或許你以後也會出現這樣的問題啦 你可以先跟妳男友討論嚕!! 以後還有買房買車要登記誰那 我想還要再溝通一次嚕 但這次我也不可能讓步拉 xiczy wro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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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布小姐 < > | 發表時間: 2008-09-04 |
阿虫虫 : 真的這個問題都是遲早的事 以前是一個人 現在是兩個人 以後是三人以上過生活 等等∼∼∼∼ 現在我就遇到拉進入兩人 又是在一起工作 當然大家都不會為$讓步的 只是每天做生意做到很晚 收攤玩快速洗澡睡覺或是各忙各的(他打他的電動我完我的電腦) 就這樣到達發薪水 他媽以為都放入他郵局 就這樣我發了脾氣 但也因這樣 我是不好惹的 對於不公平的事或是沒經過我的同意擅自做決定 我真的會生氣我會翻臉 因為這樣真的很不尊重我的權利 現在我們都談好啦 希望不要有下一次這樣擅作主張 不然照樣翻臉翻桌∼∼ 你也可以先跟妳男友探討這個問題 如將來有計畫要結婚或有什麼未來等等 先談好不要到時橋不定 為$的是傷感情!!! 我也學會這次經驗他也得到教訓 阿虫虫 wro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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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布小姐 < > | 發表時間: 2008-09-04 |
padouva : 我男友已經退伍了啦!!! "我想他媽媽或許真的把你當自己人了~所以才一起匯~" 我也想因該也是這樣 我相信他媽媽不是故意的 經過這件事後 拜託什麼事先跟我討論再說 最討驗擅自主張做決定 畢竟這件事很大OK 真的談錢傷感情拉 現在我們還沒結婚才會吵這麼兇 真的結婚我想不會這麼擔心沒保障 因為未來來有很多可以在我名下的東西壓 如房子車子不動產動產之類的嚕 女人還是真要放聰明嚕 懂得察言觀色 畢竟是嫁入人家的人!! padouva wro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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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布小姐 < > | 發表時間: 2008-09-04 |
angela_lin : 我工作也有4。5年嚕 但老是賺個兩萬左右 根本不夠 因為一萬必須寄回家補貼家用 剩餘花都花不夠了哪來的存 認識我男友就知道他做再做生意 當然得他是長子 最先有繼承權 我也一直說我不要做 但又看到我的荷包一直都是這樣 因為是老店老顧客很多生意也很好 是比上班族辛苦一點但是薪水是翻2。3倍 以後接手就是我們在經營當然的就更多 這麼好康他爸媽一直叫我們接嚕 我是有先體會過去在體會現在的生活 我是還蠻喜歡一起工作 因為可以互相照顧 我們已經同居4年了 天天在一起習慣嚕∼∼ 說真的冷戰不會超過3小時 因為他都會忘記剛剛的是先跟我嘻嘻哈哈 你家狗狗家裡是做什麼生意的壓!! 他將來也會接手嗎?? 那你不跟隨 要出去找工作嗎?? 其實很多事都要自己慢慢體會八 因為我之前的想法已跟你一樣 但日子久了去慢慢分析八 其實還是有好處的!! 當老闆就不能偷懶拉!! angela_lin wro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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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enny媽咪 < > | 發表時間: 2008-09-04 |
Dear 布小姐: 我覺得妳未來的婆婆應該是認定妳們是一家人了..所以才把薪水一起匯到妳男友的戶頭(這是妳們共同支配的戶頭嗎).. 我想妳可以和男友溝通好..全部的薪水有多少比例留在共同支配的戶頭..當作買車、買房、處理共同事務的基金..剩下部分的就歸屬各人所有..可以寄給家人、也可以買自己喜歡的東西或做自己想做的事.. 我也是主張女人一定要經濟自主..一方面在婚姻中會給自己堅強的信心..另一方面也是對自己最大的保障~ 我和我家老公的金錢分配大致如下~ 老公每個月的薪水有1/3給我當家用..1/3他自己用(油錢、車子花費、他個人的保險、應酬跟嗜好花費.)..1/3則是他們要預存的退職金及幫他弟弟還貸款(他幫弟弟當保人..結果弟弟耍賴..不過下不為例了) 不過老公給我的1/3(大約25,000)並不夠家用..我們每個月所有的支出大概要7萬多..剩下的就由我來貼..我們也溝通好等小孩大一些、並幫他弟弟清償完債務後..再來重新分配$$.. 其實我的收入比老公多..所以既使當月的支出較多..但每個月跟他拿了那1/3後就不會再跟他拿錢了..不過也因為我是做生意..收入非固定...所以我很嚴格要求自己的花費一定要在能力範圍內..絕不可因為買了某個東西..而感到經濟的壓力.. 布小姐..好好跟男友溝通喔..畢竟這在婚姻中是一件重要的事..溝通後先理出一個規則來..不要讓$$成為婚姻的絆腳石喔!加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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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hido < > | 發表時間: 2008-09-04 |
還好你的事情能有溝通、解決, 對阿面對結婚共組家庭是應該要這樣, 什麼事都要說好, 可不能隨便後悔的... 我也不喜歡用錢讓第三人知道, 尤其是把拔馬麻, 因為他們不喜歡我亂花錢, 這樣買東西都好拘束, 尤其我現在不在台灣, 但是會常想給我家狗寶貝買東買西, 或是為自己買東西要轉帳, 就要放一張提款卡給我媽, 這樣平時要買東西就請他去領請他轉帳...(不得已) 我們的共同基金是在我的名下, 不過只是我有多餘不用的帳戶啦! 以前我家咚兒身上有多少摳摳我都瞭若指掌... 而我也是個愛花鬼, 曾經花到光光, 快窮死的時候咚兒竟拿出一筆(小)錢給我, 我都快感動死了, 原來我每花800.900元他就把1000元找的100.200元偷偷存起來, 自此,我才發現原來對方偷藏私房錢的好處, 也發現原來我不會管錢... 現在當兵他的薪水我就不會過問, 畢竟那是他的血汗錢, 所以漸漸的我們就各自有各自的私房錢, 只不過有多少對方應該多少都清楚, (這好像就不是私房錢了...) 布小姐 wro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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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熊熊麥 < > | 發表時間: 2008-09-04 |
親愛的布小姐: 未來的事情真的很難說,小的覺得您還是不要在男朋友他們家工作比較好,說一些不中聽的話,未來會不會結婚的事情沒有人可以給真正的保證,如果不會結婚或是鬧到要分手的境界,您第一個失去的是情人,第二個失去的是工作,雖然外面工作兩萬多,但是尼有除了男友以外的生活範圍還有新朋友,小的家裏也有做生意,除了認識的是客人還是客人,所依選擇在外工作。 如果真的要在老店幫忙,我覺得最好是以真正媳婦的身份比較恰當,也不會被員工說帶了黃馬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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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光子 < > | 發表時間: 2008-09-05 |
認同他媽媽已把你當一家人,才會將薪水匯在一個戶頭的作法, 但個人建議,那個郵局帳戶請自己保管(由男友向媽媽要回來, 理由可以說:該開始自己學著控制收支了!請媽媽放心轉交) 在婚前,我已經和老公達成共識並試行了一年 所有帳本都歸我管理,他領每月零用錢 另外投資基金股票等,也都是買我的名字 我會告訴他目前資產狀況 他也會提供我一些他的朋友同事的理財經驗 兩人一起存,存得比較快!(努力邁向兩桶金!!) 所以強烈建議你, 若與男友有結婚打算,請先將錢的事情講好 請長輩不要插手,但可以給意見 祝福你~ by 4月新嫁娘的光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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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淳&銘 < > | 發表時間: 2008-09-09 |
我和哈尼的錢也是各自管各自的 因為畢竟還沒結婚阿 所以也不會有什麼共同基金或是結婚基金 因為未來還是有變數在的 我自己知道我不會兵變 但未來誰知道呢??? 人家訂了婚都可以分手了更何況還只是男女朋友 我們女人要多愛自己一點~有時候真的耀位自己爭取一些原本屬於自己的權利和福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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