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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臺馬輪增訂團體票(單程、來回)及鄉親票 | |
作者: < > | 發表時間: 2005-06-14 |
依統計台馬輪之載客率僅有3成2左右,換言之,以台馬輪核載人數500人計算,尚有340船位可供利用,若以384舖位計算,仍有224舖位未利用,為增加乘載率,乃以每航次100人為限,提供團體訂位(單程票價為原全票之85折,來回票價為原全票之7折),並優惠旅行社於台馬輪航報公布後即可訂位,不受三天內訂位之限制,方便旅行社操作。 另為符合「發展大眾運輸條例」第九條(大眾運輸票價,除法律另有規定予以優待者外,一律全價收費。)規定及優惠設籍馬祖地區鄉親搭乘台馬輪往返台馬兩地,特增訂鄉親票(原全票之8折)以為因應。 臺馬輪新增訂之票種、票價,連江縣政府目前已函文請新華航業公司向交通部基隆港務局提出申請中,新票價自交通部同意備查之日第三十日起生效,即可開始實施。
備註: 一、經濟座艙(座位)應俟頭等、商務、經濟艙客滿後再行售票。 二、未滿三歲之兒童需購買保險票,需攜帶健保卡手冊或戶口名簿(正本)。 三、半票:滿三歲而未滿十二歲之兒童、滿六十五歲以上老人、殘障人士。 四、劃位後欲退票者需於開放後補前一小時辦理,並扣10%手續費。 五、團體票係指同一航次搭乘人數達二十人(含)全票以上,惟當航班團體票人數以一00人為限。 六、團體訂位後三日內,應繳交應付票款百分之三十訂金,餘款於開船當日購票時付清。購票後,非天候等不可抗力因素而要求退票者,應扣10%手續費。 七、團體領隊請於開航前提早至售票處洽辦有關事宜。 八、購買來回票者,不得僅退單程票,並限二週內有效,逾期作廢。回程前三日通知當地客服處人員安排床位。 九、鄉親票係憑身分證明文件認定,以設籍馬祖地區鄉親為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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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狐狸 < > | 發表時間: 2005-06-15 |
目前跟哪家旅行社合作呢? 天啊!看來以後我們想搭頭等艙是難上加難 不幸的消息....Orz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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